逾30年毫無音訊不回來 傻等男清醒了!最終選擇放手
老婆逾30年毫無音訊不回來,傻等男清醒了,最終選擇放手,訴請離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印尼籍女子小萱(均化名),於1993年在印尼結婚,同年10月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結婚,雙方約定婚後在阿國的家同住。不料,小萱卻在婚後6個月左右,突然無故離家且行蹤不明,迄今逾30年未曾聯繫。阿國不滿雙方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因此依法提起訴訟請求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手足到庭證稱,哥哥阿國和小萱婚後與父母親同住,他有常常回去,但後來小萱就回去印尼,因爲當初的制度是進來臺灣半年,就要回去印尼再進來臺灣,但小萱拿走錢財、離境後,就沒有再回來。他們也有找過小萱,但是找不到人。
法官考量,小萱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而雙方已分居逾30年,顯然長期未維持夫妻的正常生活,婚姻中夫妻彼此扶持的特質,已經是蕩然無存,經長期分離而無情感,對於彼此生活情況完全不瞭解。
法官審酌,阿國與小萱之間僅存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而小萱經法院通知,並未到庭或提出書狀說明,更加證實她也無維繫婚姻的意願。既然雙方已無正常夫妻間所應具備互信、互諒、互愛之情感基礎。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