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嘸? 財部推所得稅優化:僅不到4成收入須繳稅
立法院財委會10日擬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莊翠雲將出席詢答。
其中,立委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有關免稅額及扣除額提出共計11案修正草案,包括12歲以下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子女的免稅額比照70歲以上長者增加50%;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由每人2.4萬元提高至4.8萬元;增訂健康檢查費列舉扣除額每人每年5萬元;增訂投資支出列舉扣除額每人限額3.6萬元。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部分,目前限額爲12萬元,立委提出版本有18萬元、20萬元、24萬元和36萬元四種;也有黨團提案2025年1月1日起,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每戶限額由18萬元再提高至25萬元;另有立委建議自2025年1月1日起增訂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每人限額1萬元。
財政部表示,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向來爲外界關注焦點,社會各界屢有增列項目、提高扣除金額或擴大適用範圍的建議,爲維護財政穩健,有關各黨團及委員提案將就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通盤考量,審慎評估其必要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財政部強調,所得稅法第17條甫於今年1月3日修正公佈,調高幼兒學前及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額度;另因應物價上漲,去年11月23日也已公告調高113年度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民衆明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即可適用,相關調整已可適度減輕民衆租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