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頂級燒肉店被檢舉 遭爆囤過期牛肉、改效期

臺中西區勤美商圈一家和牛燒肉餐廳被檢舉涉嫌儲存逾期肉品且竄改有效日期,食安處移由檢調循線偵辦。(臺中市政府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和牛EMPEROR」日前遭衛生局查出店內存放過期和牛,不僅被勒令停業、重罰144萬元,檢察官亦介入偵辦。案發後1家位於西區勤美商圈的和牛燒肉餐廳也遭檢舉,涉嫌儲存逾期肉品且竄改有效日期,臺中市食安處證實經研析檢舉事證明確,目前全案已移由檢調循線偵辦。

去年9月開幕、標榜日式頂級燒肉和牛EMPEROR,本月14日遭前員工爆料使用過期和牛肉,臺中市食安處到場稽查,發現包括牛肉及豆瓣醬、高湯、冷麪、濃縮飲品等共12項食材全都過期,臺中市衛生局16日勒令店家停業,並針對已查獲12項逾期食材逐項重罰,累計共144萬元,吹哨者至少可獲總罰鍰50%檢舉獎金。

未料該案也延伸出案外案,檢調向上追查進口和牛肉源,再獲情資追查到1家位於西區勤美商圈的和牛燒肉餐廳涉嫌儲存逾期肉品且竄改有效日期,目前全案已移由檢調循線偵辦。

食安處證實初步查獲逾期品項,現場已立即封存;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後續衛生局將密切配合檢調擴大深入查辦,共同把關食安,維護市民健康。

據瞭解,該家和牛在勤美商圈有知名度,雙人套餐要價4千元起。與「和牛EMPEROR」都標榜店內使用鹿兒島直送黑毛和牛,且同是日本師傅坐鎮,並強調肉品選用日本A5等級的金獎高級和牛。唯被指涉店家,則聲稱不知情,負責人不在店內,不便告知。

和牛EMPEROR爲前員工爆料檢舉,臺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已認定是故意行爲,依《食安法》每項裁罰12萬元,且逐項開罰,已先開罰144萬元;吹哨者確定可獲總罰鍰50%、72萬元的檢舉獎金,若認定爲重大食安事件,依「臺中市食安自治條例」最高可發300萬元。而這件被爆也使用過期和牛肉的餐廳,衛生局證實是4月16日接獲檢舉,報請檢方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