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詐騙!新北6旬婦欠電費又被通緝 警阻詐逮車手

警方將車手劉男逮捕到案,並依法移送偵辦。(板橋警分局提供)

警方查扣手機、假公文、70萬元等證物。(板橋警分局提供)

新北市一名65歲湯姓女子日前接到假臺電電話,對方供稱「你電費積欠3萬多元」,又以假警察身份通知湯女已遭通緝,再佯稱檢察官要分案處理、資金公證要求提領70萬元。湯女則到板橋警分局沙崙派出所欲領取司法文書,同時向員警詢問此事,警方立即告知湯女此爲此爲詐騙集團慣用的話術與手法。

湯女10日上午11時許前往派出所報案,並向警方表示,有臺電人員以電話告知欠費3萬多元,及一名自稱是刑事警察局警官透過Line告知,她因將存摺賣給他人遭法院通緝,且報案就能撤銷欠款電費,後續詐騙集團又佯稱檢察官要分案處理、資金公證要求提領70萬元。

對此湯女因懷疑自己遭詐騙便前往派出所報案,報案期間詐騙集團成員持續聯繫湯女欲約定面交現金70萬元,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部署誘捕偵查,請湯女配合警方偵辦作爲,等候詐騙集團指示赴約,並於板橋區金門街埋伏,待車手與湯女完成交付贓款後,警方上前表明身分查緝,車手見警狂奔逃逸,最終警方仍將車手劉男逮捕到案。

同時警方查扣手機1支、假公文1張、新臺幣70萬元等證物,全案詢後依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偵辦並建請羈押,續追其餘共犯。警方呼籲,檢警調機關絕不會以電話告知民衆因涉及犯罪而需監管財產、帳戶,若有任何類似的來電,即爲詐騙電話,切勿輕易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