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每日跑車上限 加100公里
228連續假期將至,觀光局加快腳步,昨晚公佈「國內旅遊團一日遊產品合理行程規畫及檢視注意事項」共8點,重點如提高保險額度,建議由200萬增至500萬元,而被批的滿頭包的遊覽車每天跑車公里數,「採納民意」彈性增加100公里,也就是平路每天最多跑400公里,山路最多300公里。
觀光局專門委員金玉珍表示,業者辦理國內旅遊,應在出發前用契約、行程表或說明會等形式,充分揭露資訊。應投保的旅行業責任險建議增至500萬元,以提高消費者的信心。
各界最注意的駕駛工時,觀光局要求依勞基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司機工時不得逾12小時、駕駛時間則不得逾10小時。連續駕車4小時需休息30分鐘,若分次休息、每次不得低於15分鐘。特殊狀況如塞車或連續開車,最多不得逾6小時,且須休滿45分鐘。
旅遊產品若早出晚歸、過分緊湊、行車距離或時間過長,旅行社應先自主檢視。惟行車距離由原先的每日行駛以平路300公里、山區200公里爲限,彈性加計100公里。
金玉珍解釋,因爲行程可能包含高速公路,業者建議增加一些里程彈性因應,所以加計100公里,其實重點還是司機的開車時間與休息必須落實。如果行程實在過長,改善方式就是替換駕駛與多元交通工具,如搭配高鐵、臺鐵、客運、飛機、船舶等。
此外,旅行社應使用合法業者提供的合法交通工具及合格駕駛人,包租遊覽車者應簽訂租車契約。而在政府相關機關聯合稽查時,旅行社及遊覽車公司均應配合。
金玉珍說,先前檢驗的一日遊行程,是觀光局和旅行公會評估可能有問題者,將要求業者依照8項原則做調整。今天就會將上述8點發給各公會,觀光局也會繼續檢查各個旅遊行程,不合格者要求改善,甚至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