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地震」英文怎麼說? 方恩格:怪怪的!

秀姑巒溪橋上的板塊交界處地標。(示意圖/資料照片,王志偉攝)

氣象署把「有感地震」的英文翻譯爲「felt earthquake alert」,方恩格覺得怪怪的。(取自方恩格臉書)

最近地震頻仍,包括今(17)日晚間21:10,臺灣東部海域再度發生規模5.1地震,震央位在宜蘭縣府南南東方37公里處,即爲宜蘭近海,深度10.6公里,屬於極淺層地震。

而中央氣象署發佈的地震國家級警報,會通知民衆臺灣某地區發生顯著有感地震,慎防強烈搖晃,就近避難,「趴下、掩護、穩住」。至於英文,「有感地震」則會翻譯爲「felt earthquake alert」。

對於把「有感地震」翻譯爲「felt earthquake alert」,國際政治觀察家方恩格律師覺得「怪怪的」。有民衆問要怎麼說呢?方恩格認爲,用 Earthquake alert 就好了,一般來說用英文說發生地震,不會出現「有感」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