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停班 家長怨退費一延再延
因疫情停課,部分大班家長在不知是否如期復課、取消畢業典禮的狀況下,因此幫孩子辦理離園。圖非當事人。(翻攝照片/莊旻靜新竹傳真)
停課不停班延長,幼兒園及托育單位衍生退費爭議,桃園市議員朱珍瑤2周內接獲超過10起陳情,指停課期間幼兒園應該退還午餐、點心及交通費等代辦費用,退費時間卻跟着停課時間一延再延,託嬰中心退費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希望主管機關協助。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5月停課按照收退費標準辦理,6月代收代辦收費標準,教育部也已經公告。社會局也說,通常家長與保母都會簽訂定型化契約,針對《傳染病防治法》規範,不是定額就是按照比例退費,視合約內容規範。
新竹縣政府則依據教育部規定,要求教保服務機構、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依據相關退費處理或補課,其中公、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也應依據《新竹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的比例,退還停課期間的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延長照顧服務費。
不過有家長指出,小孩已就讀大班,在不知是否會延長停課、且取消畢業典禮的狀況下,因此向園方提出離校程序,不過小孩所就讀的私幼混淆疫情退費及離校退費,拖延退費程序。
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則指出,原則上,家長以電話或書面向園方告知離校,即可以辦理離校,至於退費標準,仍須依《新竹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爲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