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打又罵藍綠白立院吵什麼?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近日朝野攻防激烈再爆衝突。圖爲民進黨立委13日佔領主席臺杯葛《選罷法》、《憲法訴訟法》修正等案審議,國民黨立委怒批,「民進黨不開會搞戒嚴」。(本報資料照片)
自總統賴清德今年5月就任以來,民進黨不認朝小野大現實,藍白也全力反擊,造成立法院吵鬧不休,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十分感慨。近日藍綠白又激烈攻防,有濺血送醫的、有佔臺鎖門的,但他們是在吵什麼?《中時新聞網》特別整理「戰鬥焦點」: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法案重點,讓讀者瞭解問題到底多嚴重?
前述三項修法,已被國民黨列爲本會期要闖關三讀的法案,由於韓國瑜在1月底將赴美參加美國總統川普就職典禮,有時間壓力,加上在野的藍白卻各有版本、綠營則認爲不必改,導致戰線更加複雜。
首先是選罷法修正案。即將排審的該案,是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所提,擬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修正。因75條的原條文「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未明確指出是「一年內不得啓動罷免程序」或「一年內不得進行罷免投票,而產生罷免的結果」,表面上解釋形同從選舉結果出爐後就可發動罷免,且啓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
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爲,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纔算通過。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也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爲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
民衆黨部分,民衆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需要身份證證明才能連署),但不認同「更動罷免門檻」。
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根本就是滅了罷免權。
財劃法有其修法理由;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爲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跟不上時代。
但在野黨版本衆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迴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爲「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
而在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爲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不過其實在上個會期國民黨召委羅明才主持6次《財劃法》修法討論,這會期陳玉珍召委也主持過6次,一共討論了38小時,208人次發言,且召開過2次公聽會,在程序上是完備、也完成詢答,沒有任何問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是「財劃法一定要修」,而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充分討論。
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後果不堪設想。
憲訴法方面,主要是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爲,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爲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爲「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爲2/3,也就是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另有版本,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外界不必造謠、試圖分裂黨內團結。
而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爲不管《國會改革法》,甚至《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 ,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她相信民衆黨會充分溝通,仍希望在野合作。
民進黨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爲,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纔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