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閒置募資購買大額存單未披露,衛信康及相關責任人被監管
新京報訊 12月24日,衛信康發佈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西藏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西藏衛信康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於對馮濤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
根據《決定書》,西藏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衛信康於2020年4月將4900萬元閒置募集資金用於購買銀行大額存單,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的規定,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馮濤作爲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對上述事項負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西藏證監局決定對衛信康、馮濤分別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校對 穆祥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