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學步車危險多!消基會抽檢「1件標示不合格」:易傷嬰兒頭、頸部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俗稱「螃蟹車」的嬰兒學步車是許多家長都會購買的生活用品,但品質不佳、使用不當,都可能造成寶寶受傷,因此經濟部檢驗局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上半年隨機購買10款學步車檢測,發現只有1件商品檢驗標識中文標示不符規定消基會提醒,國外期刊研究小兒科醫師都指學步車有潛在危險性頭部頸部易有受傷情形建議家長儘量別用。

此次檢測標準包含,嬰幼兒學步車本體、所附玩具、標示三大部分,結果顯示品質項目全數符合規定,標示查覈只有1件商品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標檢局副組長邱美珠表示,標示不合格廠牌有經過檢驗程序,只是漏標商品檢驗標識及型號有些微錯誤

▲嬰幼兒學步車存在許多安全危險。(圖/記者胡順惠攝,下同)

邱美珠提醒,學步車標示規定非常詳細,除了基礎資訊外,還必須在本體外以不易磨損方式標示,例如勿於無成人狀況下使用、使用勿超過30分鐘、使用頻率不要過於頻繁、使用時確認嬰兒雙腳着地,且使用時機限定在無障礙、平坦地面使用,遠離樓梯火源等危險區域,讓事故發生機率降至最低。

標檢局示範檢測過程,以孩童手指寬度基準,學步車輪子底盤高度必須大於12毫米(1.2公分),以免孩童移動過程中夾傷手指。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表示,學步車間縫隙容易讓小朋友手夾傷,家長一定要身邊陪同。

▲學步車輪子與底盤間高度必須大於12毫米。

雷立芬說,使用學步車時,家長要注意孩童腳部不能懸空、不能坐着超過30分鐘,移動前要先將孩童抱起來,還要審慎過濾商品標示所幸國內截至目前爲止並未接獲任何學步車消費爭議事件,顯現家長都有注意到相關危險性,但若有事故發生,一定要向主管機關主動通報,通報點我。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嬰兒車確實有潛在危險性存在,坐太久或使用次數過高,對嬰兒發展都有一定影響,根據美國「小兒科期刊(Padiatrics)」研究指出,1990年至2014年間共有24萬件受傷情形,常見在頭部跟頸部,國內小兒科醫師也建議儘量別用學步車,應讓嬰孩用自然方式學走路,但目前要主管機關全面禁止不可能,只能呼籲並建立通報機制,家長也必須按照使用規則使用,避免嬰兒發展損傷。

▲嬰幼兒學步車存在許多安全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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