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外送平臺訂餐等2.5小時晚餐變宵夜 她打給餐廳更火大:我們真的傻住了!
臺中市一名吳小姐向外送平臺訂餐,她表示,晚間6時29分訂830元的餐點,預估外送時間50分鐘,卻到9時才送來,且8時多打去餐廳詢問餐點是出什麼狀況嗎,結果對方迴應「做好很久了,沒有外送員來拿啊。」她向客服反映,卻得到系統出問題的回覆,並隨信附上30元折價券,讓她更火大。對此,行政院消保處和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外送平臺未明訂交期,恐已違反《民法》和《消費者保護法》。
▲吳小姐說,本來要吃茶餐廳的大餐,結果變成煮泡麪給小孩吃。(圖/東森新聞)
「真的很扯欸,等這一袋等了兩個半小時,本來訂晚餐,結果居然變成在吃宵夜。」吳小姐向《東森新聞》投訴,她當時預估大約晚間7時半收到餐點,沒想到到了8時12分,外送平臺系統顯示預估時間還要40分。
吳小姐說,她打去餐廳詢問,對方卻說「餐早就送好了,沒有外送員來拿啊」,讓她聽了超傻眼,「我覺得這有一種被耍的感覺欸,我們真的傻住了,所以我們應該要去找誰來,把我們的餐點送來嗎?」
▼吳小姐認爲自己被耍了。(圖/東森新聞)
吳小姐表示,本來要吃茶餐廳的大餐欸,結果變成煮泡麪給小孩吃,且因是信用卡付費已被扣款,「我們不能取消這個單,我們就只能夠等。」而她向客服反映,對方稱是系統出問題,但只提供30元折價券補償,讓她完全無法接受。
實際詢問其他外送員,他們表示也相當無奈,只能被動等系統跳出訂單按接收而已,卻常變成出氣筒。該外送員說,「我在附近等了那麼久也沒有單,然後店家又說怎麼一直沒有人來。有些客人又會跟我說,你們怎麼一個小時都還沒有送來,可是系統就不派給我,我也沒辦法。」
其實訂單送出後,一開始預估外送時間,常會一直被更改,消費者越等越久的逾時事件層出不窮。對此,行政院消保處和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外送平臺未明訂交期,可能已經違反《民法》和《消費者保護法》,要求業者負擔賠償責任及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