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中街頭女子狗爬過馬路 男伴要求?警:違規可罰500

社羣媒體「社會事新聞影音」昨天流傳一則影音,影片中一名休旅車男子要求女子在西屯區福科路、福安路口,當街爬行,因有車輛要左轉按喇叭,女子才起身後,由男子開車接走。第六警分局表示,此案未接獲報案,詳細的案發原因不明,不過影片中女子行爲,已違反道交條例,可開罰500元。

第六警分局表示,依照道交條例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罰500元,不過有關社羣媒體流傳的影音內容,因未接獲報案,尚不清楚案發原因,有待後續釐清。

社羣媒體流傳,28日上午11時許,一名男子當街要求女伴在行人穿越道爬行,引人側目。圖/摘自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