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黎智英被控欺詐罪 申請保釋被拒「將押至明年4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前被港警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拘捕,12月2日他赴警署報到,與集團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一同被控欺詐罪,3日上午直接被送往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庭上,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黎智英提出保釋申請,但被拒絕,意味着將被收押4個多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圖/記者蔡紹堅攝)
根據港媒報導,檢方指控,涉案者疑似以壹傳媒大樓爲10多間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由於該大樓位於香港科技園,協議只允許土地應用於創意工業相關的業務,涉及違反欺詐。
檢方在庭上反對3人保釋,認爲涉及罪行嚴重有潛逃風險,且根據紀錄,3人經常在同一日離港,又在同一日返港,顯示聯繫密切,黎智英又在臺灣有不少生意,聘請超過千名員工,臺灣又與香港沒有司法互助。
檢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以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至4月16日再訊,3人於是提出保釋申請,周達權及黃偉強獲准保釋,但黎智英被拒,意味着將被收押4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