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男騎「恐龍」玩具車逛大街 警:違反道交條例

高雄鳥松區日前有男子騎乘恐龍玩具車在廟前巷弄間逛大街,遭後方民衆逕自拍下並上傳網路,雖然,轄管仁武警分局表示,並未接獲報案,不過,騎乘玩具車在「道路」行駛,已然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提醒,最重可罰3600元。

「怎麼會有一隻恐龍經過!」「是恐龍!」「真的是恐龍!」一對男女開車跟着恐龍玩具車後方驚呼,事後還把拍攝影片上傳網路社羣,就連社羣小編都註解,「想買一臺來玩玩!」引起網友熱議。

據瞭解,這部影片是於本週三在鳥松區大昌路巷弄間拍攝,男子就坐在野生版恐龍抗狼車,沿着街道巷口亂竄直行,由於恐龍造型逼真,讓拍攝影片的男女忍不住好奇,追着男子恐龍車後方行駛還拍攝影片上傳。

「這樣的行爲恐已觸法!」仁武分局表示,影片中民衆騎乘恐龍玩具車的行爲,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警方提醒,違者最重可處行爲人3600元以下罰鍰。

民衆在鳥松區拍攝有男子騎乘恐龍玩具車在路上跑。圖/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LINE羣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