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改管噪音炸街...臺中男被逮二度酒駕拒測又無照 吞罰38萬!

臺中謝姓男子騎機車因改裝排氣管噪音過大,被列爲加強取締目標遭攔查,警方見他臉色通紅、散發酒氣,謝辯稱他眼睛有結膜炎,又質疑警方「沒事攔我幹嘛?」並堅持拒絕酒測,警方發現他這是這二度拒測,當場開出拒測36萬元、無照駕駛的2萬4000元罰單,機車也被移置保管。

臺中第二分局指出,立人派出所長何永州、警員洪瑞麟8月10日下午1點在北區中清路、北平路口發現1輛多次被通報噪音的普通重型機車,上前攔停謝姓騎士(47歲)見他臉色通紅、身上散發酒氣,但謝疑似緊張不停抽菸且眼神猶疑。

警方告知他因爲排氣管聲音過大才攔查,是加強取締的噪音車目標,謝卻堅稱自己沒有喝,還扯說眼睛有「結膜炎」,又質疑警方沒事爲何要攔他。

警方一再解釋,因他機車排氣管噪音過大,若不改善不只他們會攔,以後很多人都會攔你,同時要他出示證件,未料謝男卻問說「我如果不測也不行嗎?」「可以試吹嗎?」

警方隨即告知他拒測法律後果,也尊重他是否拒測決定,謝則告知自己已非首次拒測,警方也馬上告訴他,這樣就不只18萬元了,罰鍰會再往上加,要他好好考慮一下,最後僵持多時下,謝才果斷說出「不吹!」

警方指出,因謝男已是第二度酒駕拒測,警員當場開罰36萬,以及無照駕駛2萬4000元,該輛機車則移置保管,須待謝男繳清罰款後才能領回,且車牌吊扣2年內也完全無法使用。

至於改裝排氣管噪音超標部分,警方也一併通報環保局,謝男之後還要面臨環保局檢驗裁罰,謝面臨慘痛代價直呼倒黴。

第二分局也說,今年勤務中攔查、蒐證並通報疑似非法改裝噪音車輛已達3765件,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車輛不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可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另任意變更車輛排氣管、消音器行爲,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可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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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男機車排氣管改裝噪音過大,警方發現以此攔查見謝有明顯酒容,但謝拒絕酒測又遭罰36萬元。記者曾健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