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隨母姓醫院要求籤“免責聲明”,律師:聲明無效
(原標題:嬰兒隨母姓醫院要求籤“免責聲明”,律師:聲明無效)
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在天津某醫院爲新生兒辦理出生證明,如果新生兒隨母姓,需要籤免責聲明。對此,網友表示不理解,並質疑這種聲明的法律效力。那麼,醫院讓嬰兒父母簽署這種免責聲明到底有沒有法律依據?現代快報記者對此專門諮詢了律師,律師表示,聲明無效。
新生兒隨母姓被要求籤“免責聲明”,引發熱議
網友發佈的聲明截圖
網友發佈的截圖顯示,免責聲明的內容爲:本人於X年X月X日在X醫院分娩一男/女孩,經夫妻雙方同意,孩子隨母姓。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後,不論任何情況,信息不再做更改,一切後果自負。該聲明書需新生兒父母雙方簽名。
這名發帖網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醫院說,籤免責聲明是爲了確認孩子隨母姓,以後有任何糾紛,出生證明不能改,有任何糾紛與醫院無關,隨父姓不用籤。”對此,該網友十分不理解,“我們都上完戶口了,能有什麼糾紛。法律規定孩子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你們醫院搞這種事情,是歧視女性嗎?籤不了。”
對此,涉事醫院工作人員稱,該要求並非醫院要求的,是上面要求才會這樣去執行的,但並不強求,只是執行告知的義務。那麼孩子隨父姓,是否還需要籤免責聲明呢?對此,該工作人員表示,“隨父姓要不要籤沒有深究過,我們也不太清楚。隨父姓也好,隨母姓也好,其實跟我們醫院沒有任何關係。”
此後,天津市南開區衛健委在面對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們南開區衛健委沒有這個要求,市級部門有沒有這個要求,目前我們也不知道。只能告訴你我們沒有這個相關規定,這個規定也挺離譜的。”
律師稱“免責聲明”沒有法律依據
那麼,醫院讓父母簽訂的免責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對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春蘭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了自然人選取姓氏的原則,即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這些情況包括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等。也就是說,無論子女隨父姓還是隨母姓都是可以的,天津這家醫院的免責聲明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稱根據民法典,醫院的免責聲明沒有法律依據(資料圖)
另外,我國法律法規並未規定,醫療機構在《出生醫學證明》上登記新生兒姓名時,應當審查該新生兒姓名經父母協商一致的材料。新生兒母親是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當然申請人,新生兒的姓名由申請人提出並填寫,醫療機構並無對新生兒父母行使新生兒姓名的決定權進行把關的權力。醫療機構在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時,不具有審查新生兒應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法定職責。
孩子“隨父姓還是隨母姓”與醫院無關
現代快報記者查詢發現,近年來因爲新生兒隨父姓還是隨母姓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如南通一對夫婦,生育一子後經法院判決離婚,女方多次要求當地婦幼保健院爲婚生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但該院均要求男方出示身份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導致兩人婚生子一直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而新生兒父親之所以拒絕提供證件,就是因爲男女雙方對孩子跟誰姓無法達成一致。該父親表示,如果孩子跟自己姓,則立即同意配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否則不同意辦理。
最終該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爲,雙方婚生子一年後離異,無論是離婚判決書還是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都載明瞭父親的姓名和身份信息,應當視爲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條件已經具備。同時,孩子判決由女方撫養,女方承擔的撫養義務更多,在女方堅持由其爲新生兒命名的情形下,確定母親爲新生兒命名更爲合理。
王春蘭表示,當孩子跟隨母姓時,醫院之所以讓籤免責聲明,其目的是在夫妻雙方或者家屬就新生兒“隨誰姓”發生糾紛時規避責任,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並未賦予醫療保健機構審查新生兒父母對新生兒姓名是否達成合意的職責,所以所謂的“免責聲明”本身就是一個無效聲明。若發生相關糾紛,則可提交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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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中生子後開出生證明被要求做親子鑑定,醫院發聲
南都訊 一名孕婦家裡分娩,臍帶不慎斷開,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的醫護人員沒有目擊嬰兒臍帶斷裂過程,要求該產婦和丈夫先給孩子做親子鑑定,才肯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圖爲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
今年12月19日,南都報道此事後,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網友們對醫院依法依規辦事,預防發生涉嬰違法事件的行爲表示理解;同時,深汕特別合作區政府職能部門也對孕婦家裡的實際困難表示同情並予以關懷。目前,新生兒父母已經給她做了親子鑑定,結果就是他們的孩子,醫院也給孩子出具了出生醫學證明。
事件回顧
孕婦家中產子臍帶斷開,醫院拒開出生醫學證明
12月6日下午3時左右,深汕特別合作區鵝埠衛生院接到鵝埠村委老龍坑一村民電話,稱其妻子在家產子。
鵝埠衛生院第一時間出診,到現場後發現產婦有出血,所生女嬰躺在地上,臍帶已斷。鵝埠衛生院爲產婦做了應急處置,因當事人稱一直在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就診,故將其轉送至惠東二院,並與該院的醫護人員進行了詳細交接。
鵝埠衛生院提供的情況說明
惠東二院接診後,由新生兒科收治,因瞭解到女嬰出生時是頭部着地,考慮可能有顱腦外傷,建議留院觀察,惠東二院表示女嬰不是在醫院生的,要求提供親子鑑定纔給辦出生證明。
惠東二院解釋稱,此舉符合廣東省衛健委、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加強助產機構外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管理”的相關規定,這是爲了防止“狸貓換太子”等涉嬰違法事件發生。
對此,孕婦的丈夫張先生認爲,妻子在該醫院做過孕檢,且有鵝埠鎮計生辦開具的生育登記憑證。醫院要求其給新生兒做親子鑑定,纔出具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這是故意刁難,這樣做不僅會增加其經濟負擔,又浪費時間還影響其夫妻感情。
最新進展
急着給新生兒入戶辦醫保,親子鑑定後出生醫學證明已開具
今年12月19日,南都報道此事後,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由於產婦是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鵝埠村人,深汕特別合作區婦聯、衛生部門、鵝埠政府部門及老龍坑村委工作人員前往產婦家中,對產婦進行了關心和慰問,並提供必要的幫助,積極努力協調爲初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張先生向南都記者介紹,深汕特別合作區婦聯工作人員給他們送去了牛奶,還給孩子送去了玩具,很感謝政府部門的慰問和幫助。
“我急着給女兒上戶口,辦醫保,但沒有出生醫學證明,這些都辦不了。”張先生說,不給女兒辦醫保,又擔心孩子生病了,家裡沒錢治療,萬般無奈,他纔想方設法籌集了3000元給女兒做了親子鑑定,結果毫無懸念,“我們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圖爲生育登記憑證
12月18日,廣東華曦法醫物證司法鑑定所出具鑑定意見顯示:依據現有資料和 DNA 分析結果,支持林女士爲新生兒張某某的生物學母親;支持張先生爲新生兒張某某的生物學父親。
親子鑑定結果出來後,12月20日,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也順利給張先生的女兒出具了出生醫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