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AI時代版權治理的挑戰
在人工智能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不少版權糾紛。近日,由中國傳媒大學等單位舉辦的“AI時代下的版權治理與藝術發展”主題論壇,聚焦解決人工智能相關版權問題,引發業界熱議。
在AI時代,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已無處不在,小說、詩歌……一切都可以被模仿,一切都可以被生成。甚至輸入一個劇本,通過AIGC可以直接生成一部電視劇。這給版權保護帶來了新的挑戰。如今,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人工智能產業做得風生水起的同時,相應的版權糾紛案例也在增多。從4年前深圳塵埃落定的“AI寫作領域第一案”,到近期廣州互聯網法院生效的一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侵犯他人版權的判決,人工智能著作權的法律糾紛漸趨普遍,迫切需要探索版權治理的有效途徑。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藝術領域。一些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AIGC技術複製、篡改或盜用市場上價值相應較高的作品,從而獲取不正當利益。同時由於藝術創作的多樣性,判定一個AIGC生成的藝術作品是否構成侵權,往往需要更深入的調查和更專業的法律判斷,這使得版權保護在實際操作中更加困難。
那麼,關於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應該如何保護?
從技術層面來看,可以採用數字水印技術。當發生AIGC侵權糾紛時,可以通過識別作品中的數字水印信息追溯內容來源。識別作品及版權人,鑑定作品的真僞,實現版權的確權。
從法律層面來看,司法機關需要立足時代發展特徵,通過大數據賦能提升監督能力。同時,要解決好數字產品的侵權問題,進行綜合治理。可構建多方合作、多層次、全方位的侵權檢測與打擊機制。比如政府需要治理網絡環境,取締和關閉從事侵權活動的非法網站,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打擊盜版行爲。此外,原作者也要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及時清除電腦等物品的病毒,並留下作品的原始證明,以便在必要時提供合理的依據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另外,針對藝術的AIGC版權保護問題,應清醒地認識到,隨着AIGC技術的不斷髮展,藝術創作的邊界也在逐漸模糊。這給版權保護帶來了更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在AI時代,需要尋找新的方法來識別和監管侵權行爲,藝術家、藝術機構和相關企業也需要適應產業生態鏈的變革,積極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發展路徑。同時,知識產權制度必須適應新的現實和挑戰,形成符合產業和各方行爲預期的知識產權治理理念和規範。(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