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打鄭麗君一巴掌 資深藝人鄭惠中依妨害公務限制住居
資深藝人鄭惠中22日公然打文化部長鄭麗君後,晚間先後主動向檢警說明,雖然全案目前無人提告,但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在深夜訊後,考量這一巴掌可能涉及傷害、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因此雖還沒有人提告,仍對鄭惠中處分限制住居後請回。鄭惠中離開地檢署前,否認經人授意,仍稱打鄭麗君巴掌「是我衝動做的事。」
▲鄭惠中向檢察官說明打文化部長鄭麗君巴掌經過後,在律師和議員助理的陪同下離開臺北地檢署 。(圖/記者劉昌鬆攝)
鄭惠中在晚間9點多抵達臺北地檢署等候檢察官訊問,在律師陪同下受訊問約1小時,在11點多的時候,神情略顯疲態的走出偵查庭,對守候媒體頻頻點頭,有媒體問她「有跟檢察官說對鄭部長道歉嗎?」她回:「是。」另外對於是否曾參加統促黨活動?她回答:「誰都可以參加,也不代表什麼。」打巴掌舉動是否有人授意?「沒有這種事,是我衝動做的事。」
22日舉行的華視春節餐會,宴請國內資深藝人,文化部長鄭麗君到場,依慣例逐桌向藝人寒喧敬酒時,突遭資深藝人鄭惠中甩了一巴掌,鄭惠中之後受訪稱,不滿鄭麗君「去蔣化」廢除中正紀念堂,「賞她一巴掌剛好而已,中華民國任何一個人都不會覺得我做錯事。」
當天晚上,鄭惠中先是主動到大安分局說明,並對媒體表示:「自己打人就是不對」,稍晚再到北檢,向檢察官說明事發經過與原因。檢察官考量有低收入戶證明的鄭惠中可能涉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公務等罪,但自行到案,因此先行請回,但對鄭惠中限制出境,後續將盡快傳喚相關證人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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