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超速遭扣牌 19歲男開賓士掛假車牌趴趴走

劉姓男子6月間因超速案件,駕駛的賓士跑車遭吊扣車牌半年,繳清罰款後雖領回車輛 ,但他上網花了6000元購買僞造車牌趴趴走,在新竹關西被警方查獲開罰,還吃上官司。圖/新埔警分局提供

桃園市中壢區19歲劉姓男子6月間因超速案件,駕駛的賓士跑車遭吊扣車牌半年,繳清罰款後雖領回車輛,但他異想天開上網花了6000元購買僞造車牌趴趴走,日前駕車與友人一同至新竹縣關西鎮參加廟會看熱鬧,卻在公車停車格內違停,被警方查獲,除了開單告發,劉男還因觸犯刑法「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嫌被法辦。

新埔警分局指出,劉姓男子在公車停車格內違停遭檢舉,眼尖的員警發現他的車牌疑似僞造,經比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都不相符,當場查扣僞造車牌並依刑法「行使僞造特種文書罪」將他移送法辦;交通違規部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等規定告發,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男子賓士車再度被移置保管。

劉姓男子6月間因超速案件,駕駛的賓士跑車遭吊扣車牌半年,繳清罰款後雖領回車輛 ,但他上網花了6000元購買僞造車牌趴趴走,在新竹關西被警方查獲開罰,還吃上官司。圖/新埔警分局提供

劉姓男子供稱,透過臉書找到製作假車牌的賣家,委由對方製作與原車型相似的假車牌號碼掛在車上,以爲能借由懸掛假車牌矇混上路,不料被警方識破。

新埔警分局強調,車牌屬於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任何私自制作、販售僞造車牌的行爲都違法,依刑法第212條僞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上路使用僞造車牌也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僞造文書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最高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衆勿存僥倖心態,以身試法。

劉姓男子6月間因超速案件,駕駛的賓士跑車遭吊扣車牌半年,繳清罰款後雖領回車輛 ,但他上網花了6000元購買僞造車牌趴趴走,在新竹關西被警方查獲開罰,還吃上官司。圖/新埔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