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雙火源”隱患未整改,邢臺村民家竈臺被燃氣公司貼封條,燃氣公司有無執法權引爭議

因爲存在“雙火源”安全隱患,河北邢臺新河縣一村民家的柴火竈被燃氣公司貼上封條。

12月15日,新河縣中裕燃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採訪否認強制推行使用天然氣,“我們這邊是告知他了,如果要用天然氣的話,就不要使用柴火竈,因爲‘雙火源’確實存在安全隱患。”

目前,縣住建局和該公司有關負責人正在跟村民溝通處理此事。

>>>燃氣公司封竈

“燃氣安全隱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氣處理”

12月14日下午,一位網友發視頻反映,邢臺市新河縣一村民家“冰鍋冷竈”——竈臺柴火口被新河縣中裕燃氣有限公司貼上封條。

現場視頻顯示,竈臺上交叉所貼的黃色封條上顯示有“燃氣安全隱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氣處理”的字樣。

村民家竈臺被燃氣公司貼封條 視頻截圖

>>>爲何越俎代庖

“燃氣公司替政府幹了,憑什麼封村民柴火竈?”

12月15日,一位知情人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我今天上午問了燃氣公司,他們說這是規範賦予他們的權力。按理說只有政府執法部門才能去封,我認爲他們就是逼着村民用他們的天然氣,給他們創造業績,掙村民的錢。”

知情者認爲這樣的強行執法有問題:“只有政府執法部門去對村民說,爲防止污染大氣,不能用柴火竈,只能用天然氣。他們燃氣公司直接替政府幹了,燃氣公司憑什麼封村民的柴火竈?”

臨近中午,這位知情者告訴記者,這位村民已經刪除了所發視頻,“估計當地找了他。”

>>>燃氣公司迴應

“‘雙火源’村民安裝天然氣後再用柴火竈有隱患”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新河縣中裕燃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定期都會做安全檢查,如果發現隱患都會要求用戶整改。因爲存在‘雙火源’就有安全隱患,所以才封的。”

對於貼封條的處理依據,工作人員答覆稱:“我們河北省還有邢臺市都有《城市燃氣管理條例》,條例規定不允許出現‘雙火源’,村民安裝天然氣後再用柴火竈就有隱患。”

工作人員否認強制推進使用天然氣,“這個沒有,我們遵循用戶自願原則,沒有強制推行使用天然氣。我們也是爲了保證用戶的安全用氣,跟他溝通,他可以拆除燃氣設施,或者是拆除柴火竈,這是用戶自主選擇的。我們這邊是告知他了,如果要用天然氣的話,就不要使用柴火竈,因爲這個‘雙火源’確實是存在安全隱患,這都跟用戶解釋過了,但是用戶不聽勸。”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2020年和2021年,農村通氣分別有兩批,“我們通村到戶氣價是一立方米3.17元。村裡沒有因爲使用天然氣造成事故。

>>>封竈實屬無奈

爲“雙火源”問題持續溝通4個月無果才貼封條

工作人員表示,該戶村民不存在欠費問題,只是因爲“雙火源”問題持續溝通4個月無結果。

“我們肯定是跟用戶溝通了,我們每年都對用戶安檢,是在8月16號給用戶安檢的時候發現的,溝通沒有結果才貼封條。”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應該就是‘雙火源’,我們這邊有負責人在處理解決了,正在跟村民溝通。”

據瞭解,“雙火源”是指在同一房間或用氣場所內同時存在兩種及以上的火源。例如,廚房中同時使用天然氣和液化氣竈,或者在農村地區同時使用柴火竈和煤氣罐等。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第28條規定,燃氣用戶及相關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住建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管道天然氣工程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城函[2018]647號文第九條規定,農村燃氣用戶燃具應與氣源相匹配,同一房間不得使用兩種及以上的燃氣。

>>>住建局正承辦

燃氣公司有無執法權,多個政府部門均稱不清楚

12月15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新和縣政府,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此事,也不瞭解燃氣公司有無執法權,“你需要打政務服務熱線諮詢。”

記者聯繫邢臺市政府政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答覆稱:“這個具體不清楚,他們是公司行爲,應該有檢查天然氣的工作職能,但他們只有檢查的職能。究竟有沒有執法權,我這邊也不清楚。我可以幫您轉到新和縣政務熱線分中心,讓他們幫你覈實一下。”

記者隨後撥打新和縣政務熱線,工作人員回覆稱:“這個事我們縣住建局正在承辦中,不清楚燃氣公司有無執法權。現在給我們的回覆是,他們單位正在積極承辦中。”

記者詢問所貼封條是否解禁,工作人員迴應稱,“燃氣公司是歸縣住建局管理,這個要看他們單位的處理情況,我們這邊沒有執法權的。”

記者多次撥打新和縣住建局對外公佈的辦公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

>>>不能搞“一刀切”

推動清潔取暖穩妥推進,必須保證老百姓不挨凍

記者注意到,2021年12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以《禁止燒柴、封炕封竈?清潔取暖不能“一刀切”》爲題,披露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古城在推進清潔取暖工程中忽視取暖效果,甚至採取禁止燒柴、封炕封竈等極端手段,導致部分羣衆挨冷受凍,引發輿論關注。

該文指出,隨着“煤改氣”“煤改電”等工程的推進,個別地方暴露出的教訓令人警醒。在推動清潔取暖工作穩妥推進的同時,必須保證老百姓不挨凍。正如當地羣衆所言,“清潔取暖改造是好事,大家都支持,但不能‘一刀切’”。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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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開皮卡給收割機打柴油被罰3萬:賣稻子加借錢才湊齊

大風新聞 消息,“田裡秋收的收割機沒油了,我駕駛皮卡車給自己家的收割機運了一些柴油結果被路政攔住,路政以我沒有危險品運輸許可證爲由罰款3萬元。”安徽市民顧師傅說,“我覺得冤枉,我們當地秋收時都是這麼給收割機運油,收割機又不能上路。”

13日晚,當地淮南交通執法官方賬號對此迴應:“駕駛員顧某運輸三大桶柴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事實清楚。本機關按法律規定最低限額作出處罰。”

自用收割機沒油,男子開自己的皮卡車運油被罰3萬元

“我是莊稼人,家裡有一臺收割機,農收時使用。”安徽省淮南市壽縣的顧先生13日向大風新聞記者說。“這臺收割機是以柴油爲燃料,今年農收時收割機沒油,我11月1日用自己的皮卡車運了三桶柴油給地裡的收割機加油,完後三個油桶還剩了一些。我想着正值農收都忙着搶收呢,收割機不敢停,地裡得備上柴油。2日上午便駕駛皮卡車拉着這三個油桶準備去加油站再給補點油,結果路上被當地路政攔住了。”

拉着油桶的皮卡車半路被路政人員攔下

據顧先生介紹,他家田地距離最近的加油站約10公里。由於油桶裡還有一百來升柴油,路政以他非法運輸危險品將其扣車,並處罰3萬元。

顧先生繳納罰款截圖

顧先生向記者出示了當地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出具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上面寫到:11月2日,你涉嫌未取得危險品道路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品運輸,本機關對你的車輛實施扣押。

當地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出具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

“除此之外還要罰我款3萬元。我當時家裡沒錢,是秋收完把稻子賣了1萬多,再從親戚朋友那借了1萬多,才湊齊了錢給交了罰款。”顧先生說。

顧先生向記者提供了一段他和當地道路運輸執法部門溝通的音頻,其間顧師傅提出自己經濟困難,運輸柴油也是爲了給農收的收割機使用。雙方這樣說道:

“車肯定得暫時給你扣了,你要是現在確實困難就等着。”

“那我把糧食賣了再來交。”

“對,對。你這金額也不小。”

“那隻能賣糧食了。”

12月9日,顧先生賣了糧食又東拼西湊借錢,交了3萬元罰款後取回了被暫扣的皮卡車。

顧先生的交費憑據

農戶質疑:“收割機無法上路,你告訴我怎麼加油?”

大風新聞記者從顧先生所在的村委會了解,顧先生家中確實有收割機,此類大型農機器具在農收時需要備用柴油。

記者從當地農戶瞭解,現在農村耕種都已實現機械化,而柴油是農村機械化的主要動力燃料,農民在耕種過程中需要的柴油大多都是自己通過各種方式到附近加油站進行購買或通過灌裝、散裝方式自己運送。

“農用機械設備大多是履帶,不準上路行駛。你不讓農戶自行運輸柴油,又不準履帶式農機上路行駛,那怎麼加油?”顧先生說,“難不成需要加油了,就用板車把農機託運到加油站?還是請專業灌裝車輛運輸?這根本不符合農業生產規律。農收時爭分奪秒,一旦出現惡劣天氣,沒來得及農收,可能這收成就毀了。

目前,顧先生已申請了行政複議。

執法部門迴應:已按最低限額處罰,將協調相關部門服務農戶

13日晚,淮南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淮南交通執法官方賬號對此迴應:11月2日10時許,淮南市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在執法巡查中發現藍皖D***54輕型貨車運載三大桶不明液體,氣味刺鼻,執法人員向駕駛員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告知權利和義務,現場執法全程錄音錄像。經調查,駕駛員顧某某2024年11月2日上午駕駛藍皖D***54輕型貨車運輸三大桶柴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顧某某違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依據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規定,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2月9日,本機關按照法律規定最低限額對顧某某作出罰款3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顧某某主動履行繳納罰款義務。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優化執法方式,統籌解決好行政執法和羣衆需求的矛盾,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在農忙季節組織合規的車輛和人員服務田間地頭,全力以赴爲羣衆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淮南交通執法溫馨提示:道路運輸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汽柴油在沒有任何安全設備或措施的條件下進行非法運輸、儲存等行爲,極易因處理不當引發燃燒、爆炸等嚴重後果,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帶來極大安全隱患。爲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勿非法運輸汽柴油。

引起熱議:運輸柴油馬虎不得,老百姓的需求要充分考慮

此事引發普遍關注,網友們提出了不少意見建議。

“柴油畢竟屬於易燃易爆品,運輸柴油還是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交由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個人來從事。由專業車輛負責運輸。”有網友評論道。

“這件事充分說明了,一些人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意識淡薄。”有網友評論道,“執法部門依法執法,並且考慮到實際情況已按最低標準處罰,並無不妥。”

“執法部門有時候不應該脫離羣衆的實際需求去執法,應多去田間看一看,多去農戶家看一看。想辦法去解決百姓的實際困難。”網友評論道,“農戶運油,罰款。農機上路,也是罰款,這不是兩頭堵嗎?” “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各種農機設備離不開柴油,又由於農田多爲偏遠地區,加油站較少,農戶自行採購運輸少量柴油是普遍情況。但按照法律規定,私自運輸柴油顧然有一定安全隱患,我們的執法部門更多的應該根據農戶生產習慣、生產特點以及實際需求去幫助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簡單的粗暴的以罰代管。”有網友評論道。

“執法部門按照規定罰款沒毛病,農戶的需求也是現實問題,爲啥不能協調加油站,送油上門呢?”一位網友自稱不瞭解實際情況,僅僅提出問題。

律師說法:行政執法應切合實際,才能體現公正性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爲:從安徽省運輸道路安全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來看,禁止未取得相關資質的單位和個人運輸柴油等危險品,並面臨處罰。其立法初衷是好的,旨在防止引起安全隱患、危害民衆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雖然法條是冰冷的,但是執法要有溫度。而且據安徽省運輸道路安全條例的規定,運輸柴油最低要罰3萬元,而對於農民來講,年收成也不過是三四萬元,這也映射了農民因犯一次小錯,一年的收成便搭進去了,從這一點上講,該罰則在制度設計上不夠公允。

趙良善強調,更何況,每到秋收季節,農村田地距離加油站較遠,爲忙於搶收,爲了效率和便捷,也是爲了自用,農民往往從加油站拉一些柴油加進田地裡停放的收割機,而且這一現象已成爲慣例。而每一部法律的制定以及執法,唯有切合實際,才具有實用性、才能體現公正性。對此,建議對於此類案例,不妨修訂地方法規,下調罰款額度或者對於違法輕微的,予以免罰。

趙良善呼籲,當地立法部門在立法時,不妨實地走訪農村田間地頭,深入瞭解情況後再製定較爲合理的罰則。執法部門也要壓實主體責任,主動作爲,平時就要向民衆做好正向宣傳引導,尤其是法治宣傳,讓民衆懂法、用法、守法,進而矯正民衆對於地方法規的認知及理解的偏差。唯有如此,既能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免受遭殃,又能對違法運輸危險品者起到警示教育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