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管未經任職資格覈准實際履職”等,台州銀行杭州分行被罰185萬元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台州銀行杭州分行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罰款185萬元。

台州銀行杭州分行主要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高管未經任職資格覈准實際履職;在年度考覈指標之外單設臨時性考覈指標,將存款考覈指標分解到個人;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貸後檢查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股市;貸後檢查不到位,個人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房;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員工合規管理欠缺,違規行爲較多。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浙金罰決字〔2023〕19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浙金罰決字〔2023〕19號

被處罰當事人

台州銀行杭州分行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高管未經任職資格覈准實際履職;在年度考覈指標之外單設臨時性考覈指標,將存款考覈指標分解到個人;向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貸後檢查不到位,部分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股市;貸後檢查不到位,個人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房;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業務;員工合規管理欠缺,違規行爲較多

行政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

行政處罰決定

對臺州銀行杭州分行罰款185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數據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