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貸款資金被挪用等問題,招行成都分行被罰款290萬元

7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官網連發17份處罰公告,其中6份顯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簡稱“招行成都分行”)因存在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處罰290萬元,5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34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8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招行成都分行因虛構財務顧問費材料並浮利分費,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委託貸款資金來源、用途不合規,違規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爲不合規的融資租賃項目辦理保理融資,未嚴格審覈貿易背景真實性開立國內信用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於6月25日決定罰款人民幣290萬元。

此外,5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34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9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虛構財務顧問費材料並浮利分費”的違法行爲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助理、總經理屈新被警告並罰款8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3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違規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的違法行爲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票據業務部副總經理焦建國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4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的違法行爲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戰略客戶部房地產行業團隊總經理田煒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5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委託貸款資金來源、貸款用途不合規”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執行部總經理助理肖鯤被警告,罰款7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6號”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貸款‘三查’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爲不合規的融資租賃項目辦理保理融資,未嚴格審覈貿易背景真實性開立國內信用證”的違法行爲負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授信執行部總經理鄒航被警告並罰款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