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 鼓勵對小微企業等差異化定價

銀保監會11月25日就《關於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的指導意見》公開徵求意見(下稱“徵求意見稿”),旨在規範銀行服務市場調節價管理,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改善人民羣衆金融消費體驗。

根據徵求意見稿,銀行市場調節價服務是指銀行提供的非政府指導價或非政府定價的服務。服務項目分爲支付結算類、代理業務類、風險承擔類、金融交易類、管理諮詢類等,包括支付結算、電子銀行、銀行卡、理財、代理、託管、擔保及承諾、貿易金融、金融市場交易、管理及諮詢等。

關於定價方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價格由銀行依法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爭形成。銀行制定和調整市場調節價服務項目價格,要體現質價相匹配、成本風險覆蓋、價值創造和行業競爭力等。根據服務項目的不同性質,採取或綜合採取比例定價、區間定價、協議定價、基於外部成本定價以及其他方法。

徵求意見稿要求,建立健全定價校準機制。比如,要求銀行評估服務項目價格標準的合理性,選取內外部項目進行同質同類比較;要根據監管政策和業務發展需要,結合服務性質確定價格審覈頻率,定期評估服務價格;在評估服務價格時,要充分考慮業務模式調整、管理流程優化、技術進步等帶來的經營效率提高和成本節約因素,並體現在價格水平中。

爲強化定價約束,徵求意見稿還提出,銀行不得利用低價方式開展不正當競爭;對於融資類業務,不得未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取費用;不得在設置價格區間時,過度擴大區間上下限間隔,規避價格管理要求。

而對於一些特定服務領域,徵求意見稿在政策制定上予以支持。比如,鼓勵銀行優化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羣體的賬戶管理、存取款、支付匯劃等基礎銀行服務,結合自身經營策略給予適當減免優惠;鼓勵銀行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實施差異化定價,合理制定和調整服務項目價格,結合自身經營策略劃分客戶羣體,給予適當減免優惠。

關於加強市場調節價定價管理,徵求意見稿要求,統一歸口管理,銀行總行要對服務價格實施科學管理,指定專門部門牽頭負責;市場調節價由銀行總行制定和調整,分支機構在總行確定的價格浮動區間和授權範圍內,可結合當地業務策略和市場競爭情況,確定具體服務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