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實習生到醫院實習 教育部:報到前2、3周打第一劑疫苗

教育部表示,醫事實習生醫院實習前2、3周應打疫苗一劑。(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今天轉衛福部公文國內大專校院,醫院值勤之醫事實習學生屬疫苗第一類公費接種對象之「醫療院所之非醫事人員」,他們要前往醫療院所實習前2至3周,應先接種一劑疫苗,以降低傳染風險,確保防疫安全。

教育部表示,大專校院如已確認醫事實習生名單,請於實習生報到前,實習名冊先行送交實習醫療院所,以利於提供地方衛生機關完成上傳作業後,儘速完成疫苗接種事宜。另針對需至醫療院所實習之醫務管理公共衛生心理諮商、長期照顧及其他非醫事科系之實習生,也比照辦理

另實習生除醫療院所外,也可能至藥局或其他醫事機構衛生所護理之家或長照機構等處所實習。針對這些情形,教育部請大專校院提前送交實習生名冊予實習處所,以利依循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五類公費接種對象之造冊程序,將實習生比照實習處所之工作人員納入接種對象。

教育部與考選部、各醫事相關校系學會共同商定的「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當教學醫院停止實習時,實習課程授課方式宜有彈性處理方式,得以總實習時數一定比率內採虛擬或其他方式等,替代實體臨牀授課。考量各校反映醫療量能、實習安排困難等情形,教育部已請醫事專業團體檢討彈性放寬應變機制時數。

教育部表示,醫事類科學生如經學校評估仍需至醫療院所進行實體臨牀實習課程,請學校儘速排定時程及造冊送至實習機構以安排接種疫苗事宜。完成接種疫苗之實習學生除不可抗力特殊情形外,應依已排定時程至實習機構進行實體實習,請各校應依實習課程成績評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