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時刻|全國政協委員李養民:低空經濟發展仍有這些問題待優化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東航原總經理李養民提交了《關於推動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提案》,指出發展低空經濟面臨安全管理體系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空域管理體制有待優化等問題。

據記者瞭解,上述問題也是不少行業人士所關注的,儘管低空經濟已連續兩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各地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劃與市場上的融資不斷,但對於低空經濟相關產業鏈來說,仍未到爆發時。

安全管理體系亟待完善

李養民指出,萬米以上的民航經濟和千米之下的低空經濟有很多領域可以相互借鑑,民航運輸經濟和低空經濟的相同點:安全都是底線紅線,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隨着低空飛行器數量的急劇增加,低空飛行器的安全技術水平和安全監管體系都亟待完善。

比如在安全標準方面,大型無人機和eVTOL等新型飛行器的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尚未建立;安全管理體系方面,低空飛行器的駕駛員培訓和資質認證體系也不完善,給飛行安全帶來潛在風險;安全技術方面,無人機在複雜城市環境中易受信號干擾導致飛行失控,在一些繁忙的低空區域,由於缺乏有效的飛行間隔管理,飛行器碰撞風險不容忽視。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二級巡視員錢惠德也告訴記者,從1987年,國務院發佈民用航空器適航管理條例以來,民航局總共頒發了約80個型號合格證,而以無人機爲代表的新型航空器普及後,目前登記在冊最大起飛重量爲25kg以上的無人機型號種類已超過1000多個。“對於eVTOL等新型航空器的各種創新構型和技術,目前還存在審定標準缺失以及人力資源缺乏等瓶頸。”

爲此,李養民在提案中建議加強對低空經濟的安全監管力度,建立健全低空飛行器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體系;加強對無人機等新型飛行器的技術研發和創新支持力度,推動其技術水平和安全性能的提升;加強對低空飛行器駕駛員的培訓和資質認證體系建設,提高其專業素養和安全意識;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建立低空經濟安全監管平臺,實現對低空飛行活動的實時監測和預警。

“民航經濟在長期發展中積累了豐富的安全管理經驗,如嚴格的規章手冊體系、專業隊伍訓練體系、資質認證體系、維修體系、等,這些經驗可以爲低空經濟所借鑑。“李養民說。

基礎設施建設需加強

與此同時,李養民認爲,雖然各地政府和企業都在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但總體來看,我國低空經濟的基礎設施至少還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基礎建設期。

以起降資源爲例,截至2024年,我國登記在冊的通用機場數量爲453個,通用航空器數量已突破3萬架,無人機實名登記約200萬架,通用機場數量稀少且分佈不均衡,低空飛行網絡尚未形成,與發展需求存在較大差距,建議鼓勵社會資本參與低空經濟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

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設施也存在短缺,通信、導航、監視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信號覆蓋範圍有限且穩定性差,在山區、偏遠地區等信號盲區較多,影響低空飛行器的飛行安全和運行效率。爲此,李養民建議加強對高精度地理信息和氣象數據等基礎設施的投入和建設力度,提高低空飛行的安全性和效率。

據記者瞭解,在美國紐約有五個大型民航機場,而通用機場則是每一百平方公里就有一個,足夠的通用航空機場和適合不同類別的航空器起降的起降點,以及相關充電、維護、地面交通銜接網絡,是低空經濟爆發的重要基礎設施。

目前,中國民航局已經規劃在未來5-10年,加快通用機場的投建,目標到2035年,具備換乘能力的樞紐型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起降場投入使用,有人/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深度融合,形成複雜的航線網絡。這意味着,距離eVTOL航空器在城市空中交通領域的大規模商業化應用,至少還需要十年的時間。

空域管理體制需優化

此外,李養民指出,儘管國家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推動低空經濟發展,但空域管理仍然是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目前,我國低空空域的使用仍然受到嚴格限制,導致低空飛行活動難以大規模開展。空域管理法規體系尚不健全,對“超視距飛行”和大型無人機的管理缺乏明確標準,給低空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不確定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通用航空產業研究中心主任高遠洋告訴記者,與地面交通網絡一樣,低空空域一旦開放,也需要形成空中的航路圖和飛行規則,以及空中保障體系,而這些在我國目前還處於空白。

爲此,李養民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加快制定和完善低空空域管理法規體系,明確低空空域的使用權和管理權歸屬;建立統一高效的低空飛行管理體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部門間協作與信息共享,形成協同監管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民用航空法修訂草案近日已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修訂草案中增加了低空經濟的不少內容,其中提到“保障低空經濟發展對空域利用的合理需求,明確劃分空域應當兼顧低空經濟發展需要”。

比如修訂草案第七十四條就規定,劃分空域,應當兼顧民用航空和國防安全、低空經濟發展需要以及公衆利益,使空域得到合理、充分、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