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修法不只「波波條款」! 3大方向一次看懂
▲衛福部即將預告《醫師法》修法。(圖/示意圖/取自pxhere)
衛福部即將預告《醫師法》修法,三大方向除了新增外國醫學生考照規定的「波波條款」外,還對短期行醫證與外國人來臺臨牀訓練、教學等做了明確的法源規範。醫事司表示,將於2周內完成預告並送立法院,因關乎國內醫事人員權益,希望列爲優先法案,力拼在年底前通過審查。
根據醫事司統計,臺灣海外學成歸國醫學生,在99年至101年達到高峰,一年最多有140人,但在波波事件發生後,就逐年降低,現在一年不到100個。但牙醫近年來卻逐年增加,一年甚接近100人,臺灣每年僅培育420名牙醫師,若不加以限制,恐衝擊國內畢業生就業市場。
現行《醫師法》規定,持有歐洲、日本、美國、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9大地區的西醫、牙醫、中醫畢業生,無需參加教育部學歷甄試,就能直接進入第一階段國考,修法通過後,還須完成另一項附加條件,才能獲得免甄試資格。
醫事司第五科科長吳淑慧受訪時表示,此次修法3大方向,分別爲「新增國外醫學生考照規定」、「鼓勵鮭魚返鄉」與「外國人來臺醫院進行臨牀訓練、教學規範」。
▲醫師法修法也鼓勵旅外醫師回臺貢獻偏鄉。(圖/示意圖/取自pxhere)
她解釋,國外醫學生考照規定就是「波波條款」,98年爭議爆出後,原本就要將所有海歸醫學生全數納入學歷甄試範疇,但此舉也引發美國、澳洲、紐西來等畢業生不滿,認爲「學歷不比臺灣差,爲何也要考試?」纔會延宕數年。
爲了杜絕爭議,此次《醫師法》修法明定於9大地區修畢學程,並在當地執業3年以上者,才能免學歷甄試直接進第一階段國考。不過,當年設下的落日條款,也保障今年12月31日前於9大地區入學者,能沿用先前規定。
第二項鮭魚返鄉條款則與「短期行醫證」有關。吳淑慧表示,許多旅外國人想回臺奉獻,卻礙於沒有醫師執照無法行醫,此次特別開放9大地區畢業的醫師,只要在當地執業5年以上,並拿到專科醫師證書,就可以與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短期行醫證,每次核發年限爲2年,但只能在山地、離島、偏鄉等醫院服務。
最後一項外國醫師來教學醫院進行臨牀訓練、教學指導,則以臺大、長庚、北榮人數最多,但過去皆無明確法原規定。吳淑慧表示,此次醫師法修法後將明訂法源,若以教學或學習之名行工作之時,將可以密醫罪處理,最高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醫院也會被連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