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留學「娶陸女定居加拿大」 無視區公所「打死不回國」慘了
法院審理,審酌郭男身爲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判處有期徒刑4月。(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郭姓男子10年前以就讀大學名義,申請海外留學後竟一直滯留當地,甚至定居結婚,意圖躲避兵役而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依妨害兵役判處4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郭男於2014年3月19日經覈准出境、就讀學士班,明知自己身爲84年次役齡男子,理應接受徵兵處理,出境在國外就讀學士班最高年齡限制爲24歲,但截止2023年12月31日爲止,卻因故屆期未歸。儘管區公所函催郭父,轉告郭男應於2023年12月12日返臺服兵役,但均爲郭男無視,且時至今日並未返國。
案經市府函送偵辦,郭男經傳喚仍未到庭。郭父到庭時表示,他收到催告公文後隨即以微信、LINE打電話告知兒子,但兒子因與大陸籍女子在加拿大結婚,並定居生活,當時忙於處理妻子入境手續,因此無法及時返臺。
移民署勘驗郭男入出境紀錄、國外大學在學證明、區公所送達證書、公佈欄照片、112年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等資料,認爲區公所已給予郭男足夠時間接受徵兵處理,但郭男經催告卻仍未返國。
法院審理,審酌郭男身爲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覈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