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眼尖發現退貨單 攔截3公斤越南火腿
基隆市專勤隊攔截3公斤來源不明且標示不清肉品。(基隆市專勤隊提供/陳彩玲基隆傳真)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專勤隊、機動隊8月31日於桃園越南食品專賣店稽查,黃姓業者一開始稱,相關單位已查過,並將相關肉品帶走。但移民官眼尖發現,桌上有數張退貨單,追問下,業者才說出實情,立即至超商攔截3公斤來源不明且標示不清肉品。
北區事務大隊基隆市專勤隊日前於新北瑞芳查獲25包不明豬肉加工製品,持續抽絲剝繭、追溯源頭,再次發現桃園市區一處越南食品行疑有來源不明加工越南圓柱火腿,立即派員前往查察,移民官到場後,黃姓業者推稱,前幾天已有相關單位稽查,並將商品帶走送驗,店內已無不明肉製品。
但移民官在店內巡查時,眼尖發現,桌上有多張退貨單,詢問後,黃姓業者才坦承最近查緝新聞風聲鶴唳,怕再次惹禍上身,近日已多次分批將不明肉製品退貨,避免遭查緝,並說出剛不久才把最後一批不明肉品拿至便利超商退貨。移民官得知後,立刻前往便利商店攔截,盒內裝有6個來源不明且標示不清越南圓柱火腿,每包裝500公克,合計3公斤,由桃園動保處受理封緘檢驗。
基隆市專勤隊長吳鈞城表示,爲防堵非洲豬瘟,不容有任何破口,目前正蒐集相關證據,持續追溯上游,絕不鬆懈;爲保護國人食品安全,移民署責無旁貸,同時也呼籲民衆、餐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心態,購買來路不明肉品,除危害身體健康外,也有損商譽。
吳鈞城進一步指出,製作工廠輸入肉製品時,務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申請檢疫,如違反規定,檢疫物將依法沒入銷燬;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1條規定,最高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