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男子疑不滿遭開單派出所縱火 遭收押
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遭警方開單,昨天凌晨持汽油至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縱火。警方循線逮捕郭男送辦,經檢察官復訊後,昨天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昨天凌晨2時20分突然起火燃燒,員警立即通報消防局派員到場滅火,火勢約30分鐘後撲滅,共有6輛機車、1輛腳踏車和派出所外部電線遭燒燬。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1名男子身穿迷彩背心上衣、迷彩短褲,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徒步離開派出所機車停放區後,現場立即冒出火光,男子隨後駕駛自小客車離去。經警方進一步清查,認爲郭男涉有重嫌,立刻派員查緝。
警方昨天凌晨3時許,在郭男住家附近發現郭男行蹤,一路尾隨郭男駕駛的車輛10餘分鐘,在新寮一路上前攔停車輛,過程中郭男開車衝撞警車,造成2名員警受到輕傷,警方以警棍擊破車窗,將郭男逮捕。
警方調查,郭男疑不滿5月間因違規停車遭羅東警分局員警開單告發,經調閱監視器,發現郭男5月29日前往臺北市莒光路某加油站,購買新臺幣7元汽油,請加油站員工裝在寶特瓶內,昨天凌晨再回到現場縱火犯案。
警方詢後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毀損等罪嫌,將郭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復訊後,昨天深夜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認郭男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49歲郭姓男子疑不滿違規停車遭警方開單,昨天凌晨持汽油至羅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機車停放區縱火。警方循線逮捕郭男送辦,經檢察官復訊後,昨天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警察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