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軍人趁女友人服安眠藥性侵 法官:情堪憫恕判緩刑
宜蘭黃姓男子是20年老兵,去年和認識多年的女性友人小花(化名)慶生,晚上小花服安眠藥睡覺,黃男竟趁機性侵,即使小花痛醒反抗也沒有停止。黃男被抓後,坦承犯行且與小花和解,小花也表示不再追究,法官認爲他因一時衝動失去理智,情狀顯可憫恕,判決緩刑。
判決書指出,黃男2004年入伍,截至去年在海軍服役,和小花是認識5、6年的朋友。去年10月,小花邀請黃男參加自己的慶生派對,一起到小花友人住處遊玩;當晚凌晨派對結束,小花服用安眠藥後,到友人的小木屋房間睡覺。
黃男約1小時後摸進小木屋,趁小花睡着,性侵得逞;小花睡夢中感覺到痛楚醒來,奮力用手推開黃男,喊道「我不要」、「你走開」等語,黃男不管不顧,一逞獸行。事後小花報警,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黃男,軍方也在今年初將黃男解職。
黃男在法庭審理時坦承不諱,與小花的證詞大致相符;黃男表示,他與小花認識已久,曾經追求過對方,當晚鑄下大錯時,仍對小花懷有愛慕之意,是因爲一時衝動失去理智,相當後悔,後續也積極尋求小花的原諒。
法官認爲,黃男在審理時以與小花達成和解,小花也表示不再追究,考量黃男此前素行良好、犯後確有悔意,應不至於再犯,加上因本案失去工作,犯罪情況顯可憫恕,日前一審宣判,黃男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在今年9月1日前向小花支付10萬元。
宜蘭黃姓軍人趁女性友人服安眠藥入睡性侵,地院日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2年。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