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站國中圍牆外打手槍 直射3名女學生嚇壞了

移工站國中圍牆外打手槍,直射3名女學生讓她們嚇壞了。(達志影像)

一名越南籍何姓男子於109年11月,騎電動機車到岡山國中圍牆外,見到3名女學生在圍牆內打掃拔草,竟站在格柵間縫隙處,直接對着的3名女學生掏出生殖器,直接打手槍後,在女學生眼前噴射發泄,高雄高分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定讞。

跟判決書記載,何姓男子於民國109年11月13日7時42分許騎乘電動車至高雄市岡山區某國中側門圍牆外後,下車徘徊,見該校3名女學生圍牆內打掃,竟刻意站立於該圍牆與格柵之縫隙處面向甲女、乙女、丙女3名女學生,接着掏出生殖器裸露出來,並以手撫摸及上下套弄「打手槍」。

女學生見狀嚇得花容失色,立刻向老師報告,經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逮捕何嫌依妨害風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起訴。

甲女證稱,我打掃約10分鐘後,蹲着擡頭髮現何男站在牆壁與格柵間縫隙,我是在場最先發現他的人,他一直看我,我們對視約30秒,被告的手一直在生殖器部位上下動,但我沒有看到他的生殖器,此時有白色液體滴下,

丙女表示,我是在場距離被告最近的人,他有看到我,他的雙手放生殖器上下伸縮至少有10秒,生殖器勃起,並有白色分泌物流出並滴到地面,至少有3秒。

何嫌辯稱,他只是上班途中經過該校,臨時因尿急所以選該處牆壁尿尿,否認犯行。

法官認爲,何男爲智識正常之成年人,一般人若確係爲了尿尿不經意暴露生殖器,應會盡可能試圖迴避他人,不致向他人暴露其生殖器達1、2分鐘,更不致直視對方甚而走近對方,惟何男卻露出、撫弄其陰莖,足認何男辯稱是在不特定人可見處小便且,有避免遭他人觀覽,根本有違常情,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