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聘僱證件遭仲介扣押索取買工費 勞動部擬修法阻止
勞動部代表接過陳情書。(黃敬文攝)
爲爭取外籍移工的權益保障,多個移工公會今(15)日早上齊聚勞動部大樓門口示威,盼勞動部正視仲介強制保管文件造成的剝削亂象,也呼籲勞動部長洪申翰勿忘過去承諾,遏止剝削移工的「買工費」;勞動部表示,目前《就服法》規定不得違反移工意願留置其證件,未來不排除修法「無論如何都不行」,勞動部也會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強查察。
今早有12個勞團號召約30名外籍移工,前往位在臺北市的勞動部大門口舉牌示威,高喊「聘僱文件還我,杜絕仲介插手」的口號,指出臺灣引進移工已30餘年,但絕大多數的移工卻從來不曾保有自己的聘僱許可和轉換許可等文件,要求勞動部正視仲介強制保管文件造成的剝削亂象。
這次示威提出3項訴求,包括「聘僱許可、轉換僱主許可等文件發出時必須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移工,並交由移工自行保管,不得由仲介或僱主保管或扣留」、「提高仲介及僱主保管及扣留移工聘僱許可、轉換僱主許可等文件之罰則並徹底落實」、「勞工主管機管執行移工入國或到職訪視時,必須確實確認移工有自行保管聘僱許可、護照、居留證等文件及證件」。
勞動部代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動力管理組簡任視察李慧芬表示,目前《就業服務法》已明定規定不可以違反移工的意願去扣留證件,若違法會有6到30萬元的罰則,但問題是目前依法規定「若移工同意可以幫忙留置身分證明文件」,勞動部也在思考是否修法成「無論同不同意都不能」。
她指出,勞動部今年有收到大概2000件申訴遭扣留證件、合約等案件,都已請地方政府去查察,其中有約2800件已經歸還,另外還有58件仍在調查中;至於買工費跟文件費,《就服法》也都有規定不可以收取這種名目的費用,否則將罰10到20倍的罰則,同時也有停業的處分,今年已查約2500件,這部分都會請地方政府查察並落實執行。
針對轉換機制的部分,李慧芬說明,2022年已有公告,若移工要轉換工作不用再去提供轉換的許可函文件,直接從勞動部的官網就可以查看,今年10月也已優化此措施,將自動把轉換資訊整理到轉換專區,避免仲介沒有辦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