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格公正保護科技創新
本報北京1月6日電 (記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6日發佈關於以高質量審判服務保障科技創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及相關典型案例。
意見聚焦涉科技創新審判中的突出問題,從總體要求、依法加強科技創新成果保護、創新主體保護、創新行爲保護和科技創新法治化國際化市場環境建設、司法保護體制機制建設等6個方面提出了25條共計98項切實可行的政策舉措,全面覆蓋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領域。
在加強科技創新成果司法保護方面,意見主要包括兩項制度方面的舉措,即實施確保司法保護強度與科技創新程度相協調的司法政策,完善專利授權確權行政訴訟審理標準。同時,還從工業設計、數字經濟、商業秘密、重點領域4個方面提出了科技創新成果的司法保護規則。
意見主要從確定科技成果權益歸屬、審理技術合同糾紛、優化創新主體運作機制、保護科技人員正常合理流動和履職五個方面對依法加強科技創新主體司法保護明確裁判規則。
在依法加強科技創新行爲保護力度、堅決打擊遏制各類侵權行爲方面,意見主要包括,充分發揮保全措施、先行判決等制度效能,確保創新獲得充分及時保護;加大懲罰性賠償適用力度,讓侵權行爲付出更大代價;從規制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濫用訴權、打擊科研造假等方面依法打擊遏制阻礙創新行爲,推動形成風清氣正的科研生態。
在依法加強科技創新法治化國際化市場環境建設方面,意見主要包括宏觀層面的三方面舉措,即依法規制科技創新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爲,助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統籌處理專利與標準關係,助推科技創新領域國家標準體系建設;深化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司法合作,助推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意見還包括微觀層面科技創新領域的金融糾紛、涉外糾紛兩類具體案件的審判規則指引。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07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