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倒車撞死女童 女毒蟲再辯:是她個子小,我沒殺人

丁女不顧警方警棍敲打車身嚇阻,還加速倒車想躲避追捕。(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3歲的女毒蟲丁易津桃園夜市躲避警方攔檢,倒車撞死7歲的賴姓女童一審被依殺人罪嫌判刑16年。高等法院昨日(14日)開庭進行二審,丁女在庭上頻頻強調自己沒殺人,是因爲同車劉芊輝說自己是通緝犯指示她快跑,加上女童個子小根本看不到,纔會撞上人,頂多就是過失致死。

丁易津2016年4月28日開車去載剛回國的劉芊輝(23歲),接着跑到桃園夜市附近購買K他命,沒想到當日下午4時許準備離開時剛好遇到警方攔查,兩人爲了躲避追捕不惜在人多路窄的夜市高速倒車,結果當場撞死下課去幫媽媽收攤的7歲賴小妹,隨後又加速逃離。

丁女與劉男落網後急着互相推卸責任,辯稱是對方想逃跑纔會撞死人,一審被依殺人罪判分別判刑16年及9年。高等法院14日開庭二審,丁女辯稱自己只是單純聽劉男的指示倒車,加上賴小妹年紀小個子也小,她倒車時沒有看到纔會撞上,「這是過失致死,我沒有殺人!」

而劉男強調,他與丁女只是普通朋友,雖然自己確實遭通緝,但當下並沒有指示對方倒車逃跑,並請來陳姓友人作證。高等法院法官認爲,這起案件仍有部分疑點尚未釐清,究竟是劉男指使倒車還是丁女說謊,目前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預計10月31日會再次提訊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