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青衆遭檢舉12次活動照辦 議員批北市府螺絲鬆脫
華山大草原發生駭人聽聞的殺人分屍命案,臺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活動期間因環境髒亂及噪音被檢舉了至少12次,但北市府都僅辦理會勘,複查過關後繼續租借,導致治安出現大漏洞。許淑華要求,未來除確實依照申請辦理要點規定,不定時查察外,針對屢犯狀況更應訂立停損點、立即停辦。
許淑華表示,根據《臺北市政府經管華山大草原申請辦理活動要點》第7點,「使用基地應遵守之項目,若有違反情事,可令申請人立即停止違規行爲」,野青衆於活動期間至少涉及了其中第二項,噪音違反安寧;及第五項毀損花木草皮等,屢遭投訴。
此外,管理要點的第九項,「本府各相關機關於使用期間內得不定時派員檢核、蒐證事宜,如有勸導情事,應立即改善」,許淑華認爲,因要點內規定爲「得」不定期派員檢核、而非「應」不定期檢核,導致局處官員便宜行事。
從核可野青衆於該地辦活動至兇殺案發,態度消極,翻閱歷次會勘及會議紀錄,也發現都因地方陳情噪音、及環境髒亂等事由,市府纔派員辦現場會勘、要求改善,針對要點中所提及的主動性查察,沒有做爲。
許淑華批評,華山草原分屍案不僅是犯罪事件,更顯示臺北市政府螺絲鬆脫,遇到問題一昧卸責,要求華山草原經管要點應設立停損點,除要求市府不定時查覈外,對屢遭檢舉活動更應即刻停止活動。
對此,都更處長方定安強調,事發後都更處在第一時間就停止所有華山大草原活動,並提前在22日清除草原上的建物,全區預定30日會交還給司法院。他強調,都更處會針對該事件提出檢討報告,釐清相關責任歸屬,後續也會針對相關管理辦法,研議更嚴謹的查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