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文:開發貸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的適用期限延長

9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關於延長部分房地產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各信託公司、保險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滿足房地產行業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銀髮〔2022〕254號)中支持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政策的適用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的通知》(銀辦發〔2024〕8號)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延長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