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調升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利率
央行表示,因應3月17日第一季理監事會決議,各項政策利率自3月18日起,分別調升0.25個百分點(1碼),銀行配合調整其牌告利率,爲反映銀行存款利率調升,因此自3月25日起,金融機構存放央行準備金乙戶(應提準備額的55%)存款利率,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爲年息0.144%,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爲年息0.820%。
央行指出,另源自外資的新臺幣活期存款,仍依央行2010年12月30日臺央業字第0990062027號函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
這次反應央行升息上調乙戶利率,如同2020年3月因應疫情衝擊時降息1碼,當時也跟着調降乙戶存款利率,活存調降0.078個百分點至0.068%,定存調降0.26個百分點至0.56%,雙雙創下史上最低水準。
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是金融機構在央行開設的特殊目的帳戶,即本國一般銀行、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中小企業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中華郵政等,依照中央銀行法規定必須存放在央行的準備資金,就各家準備額的55%給息,可提高央行管理流動性的效率,也幫助降低市場短期利率的波動。
央行說明,乙戶的法定準備金,各金融機構不能隨便動用,央行是「酌予給息」,因此不能將之視爲市場利率的指標。且上調幅度與政策利率也不一致(0.25個百分點),主要是相關辦法規定的計算方式不一樣,例如外資準備金帳戶的新臺幣活期存款,依2010年公函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