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環召開「民調防作弊記者會」 國民黨桃市黨部嚴厲譴責
▲楊麗環召開「民調防作弊記者會」,國民黨桃園市黨部予以嚴厲譴責。(圖/楊麗環競選服務處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針對桃園市長參選人楊麗環陣營召開所謂「民調防作弊記者會」,國民黨桃園市黨部22日認爲極其不妥,不僅傷害國民黨形象,造成社會觀感不佳,同時有誤導選民操作民調之嫌,對於前立委楊麗環陣營預設立場,抹黑公平、公正、公開的桃園市長初選民調,市黨部予以嚴厲譴責。
市黨部表示,以民意調查結果作爲桃園市長初選的依據,是目前藍綠兩黨所採用的通用方式,市黨部也多次強調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所有初選作業過程都可以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
前立委楊麗環陣營,竟以「重建民調公信力 你我一起來防弊」作爲其記者會訴求,同時還要選民「接到民調電話,回CALL麗環送精美紀念品」,先不討論其操作難度及是否有賄選的問題,這種先入爲主、預設立場的做法,不啻「打翻一條船」還引人入罪,嚴重傷害國民黨的形象,造成社會觀感不佳,這種「內鬥內行、外鬥外行」的做法,不但讓中間選民反感,而且只會讓對手嘲笑。
爲了讓此次桃園市長民調初選作業,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要求,市黨部於3月15日召開民調說明會,並邀集3名完成登記的桃園市長參選人出席,會中民調機構代表已非常詳盡說明民調執行方式,同時在民調期間,3名參選人也會派出觀察員到場監督,況且前立委楊麗環極力要求民調機構有效樣本務必要按桃園市各區人口比率,3家民調公司均應允配合,實無理由質疑民調的公正或主觀認定會出現所謂的弊端。
依照選罷法第101條規定,政黨辦理第二條各種公職人員候選人黨內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業之日起,於提名作業期間對於有投票資格之人,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爲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況且,要求接獲民調電話的選民打電話回 CALL提供姓名、住址、電話,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也值得商榷。
市黨部認爲,前立委楊麗環陣營的做法,已經違反國民黨直轄市長候選人提名登記公約規定,包括第五條,維護優良選舉風氣,黨內提名作業期間,‥‥不以期約賄選等方式爭取提名,並尊重黨內初選機制等,市黨部呼籲楊麗環陣營懸崖勒馬,不要再做「親痛仇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