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機構未獲家屬許可將病患火化 新北社會局:致誠摯歉意

新北安置於養護機構一名6旬蘇姓女子,今年5月因病送往八堵礦工醫院,後病重不治身亡,養護機構代爲將其遺體火化,但胞弟陳先生直到6月接獲公所來電才知姐姐蘇女已死亡併火化,認爲養護機構未通知家屬直接將親人遺體火化恣意妄爲,社會局則表示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據養護機構紀錄顯示,6旬蘇女2020年入住養護機構後,2021年9月因嘔吐等症狀送八堵礦工醫院治療,之後改鼻胃管進食。2023年8月因血氧濃度低等症狀再送醫治療。直到今年5月因發燒等症狀再送醫治療後,於5月12日病逝於醫院,死亡主因肺炎並呼吸衰竭。

胞弟陳先生在今年6月接獲公所通知,才得知養護機構將姊姊火化並樹葬,且病情及遺體處置等皆未通知家屬。他說,雖然曾與養護機構討論可由安置機構代處理後事,但不代表允許在未獲得家屬許可前,就可直接火化遺體,尤其病情及過世皆未通知家屬,認爲養護機構恣意妄爲,「火化後就用樹葬方式,顯然屍骨無存,家屬權益在哪?」要求機構應該道歉及合理賠償,並表示將追訴刑事責任。

新北社會局表示,對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社會局目前已經啓動針對內部以及機構的檢討查覈機制,第一時間也聯繫關懷,社會局將會檢討服務流程,強化落實通報機制,並懲處相關人員。

新北社會局表示個案於機構安置期間病逝並由機構直接火化未能及時通知家屬,造成家屬遺憾致上最誠摯的歉意。記者李定宇/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