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治病成本 生產勞力減損應納評估

近年來,癌症治療大幅進步,個人化精準治療卻伴隨相當的財務負擔,如何給付具有療效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治療,成爲重要方向,社團法人臺灣藥物經濟暨效果研究學會理事長、臺大臨牀藥學研究所教授蕭斐元指出,十大癌症中,因病無法就業,以及預期壽命減損的間接成本,以食道癌、口腔癌及白血病最高。

爲提供國內健保體制對癌症整體疾病負擔的實證資料,蕭斐元曾就國內十大高花費的癌症進行整體疾病負擔的分析。

研究針對肺癌、女性乳癌、大腸直腸癌、肝癌、口腔癌、白血病、攝護腺癌、非何傑金氏淋巴瘤、胃癌和食道癌等,納入二○○七年至二○一四年新診斷病人,計算病人自診斷癌症起三年內與癌症相關直接醫療成本,以及因罹患該疾病無法工作或提早死亡所造成之生產力損失的間接成本分析。

結果顯示,不同癌症花費成本因癌症疾病特性與治療型態有很大差異。

蕭斐元指出,如果單就健保的直接醫療支出,白血病、肺癌與女性乳癌的支出最高,但加上因病無法就業及預期壽命減損的間接成本,則以食道癌、口腔癌及白血病居高。

另外,除了攝護腺癌及女性乳癌外,間接成本佔大部分癌症總經濟負擔的半數以上,這顯示衛生主管機關在進行疾病負擔成本評估時,除了考量直接醫療成本,也應考量疾病造成的生產力損失,這會使健保給付在疾病經濟負擔的考量更加全面,有助於決策者進行資源分配時評估優先順序。

因精準醫療帶來的臨牀療效與安全性評估及財務衝擊,全世界皆然,加拿大早在一九九八年就有暫時性覈准「Notice of Compliance with Conditions (NOC/c) policy」,與臺灣因應病人創新治療需求推動的暫時性支付政策類似。

蕭斐元表示,日前一篇研究指出,一九九八年至二○二一年間,加拿大衛生主管機關將一百四十一種藥物列爲暫時性覈准,其中,癌症藥物就有八十六個爲最大宗,但被暫時覈准的廠商仍需後續遞交更新的臨牀療效與安全性資料,以進行再次評估。

專家也建議廠商,應將該項藥物的價值呈現出來,例如是否可以降低後續治療成本,如減少住院、減輕照護負擔、使病人重返職場,或整體社會生產力的影響等,以全面性地評估這些新穎治療,這些經驗都可以提供國內製定相關政策參考。如何有效分配健保資源,並給付具有臨牀療效,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治療,需各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