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快餐店老闆“反殺”持刀歹徒,上演北海版《第二十條》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廣西北海某快餐店老闆
與持刀敲詐行兇的歹徒
在店內對砍致其死亡
檢察機關認定正當防衛
該案也被稱爲北海版《第二十條》
被寫入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而此後檢察官瞭解到
快餐店老闆無法通過訴訟獲得
有效賠償
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
2020年10月,黃某在廣西北海某快餐店吃飯喝酒期間,與鄰桌發生爭執,快餐店老闆陳某勸離了鄰桌男子。黃某以在店內被打、陳某負有責任爲由,向陳某索要錢財。多次索要無果後,黃某持刀入店砍向陳某的妻子薛某,陳某見狀從洗菜間拿了兩把菜刀與黃某對砍,並呼喊店外羣衆報警。後黃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2023年2月,該案被移送到北海市銀海區檢察院。檢察機關發現該案存在正當防衛可能,遂依法自行補充偵查,組織公開聽證,並引導公安機關對當事雙方進行社會調查,最終認定陳某構成正當防衛並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拿着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陳某在開心之餘也有惆悵。原來,他在搏鬥中左耳受傷,聽力受損問題至今尚未解決。陳某的妻子薛某面容被毀,疤痕從嘴巴延伸至耳朵,不敢出門,還被砍斷了8顆牙齒,正常吃飯都成了問題,家裡也無力承擔這些治療費用……
案件發生後,陳某夫婦舉債經營的快餐店關閉,因身體問題,他們一時間也很難找到適合的工作,家裡還有中風的老父親需要照顧,正在讀小學的兩個孩子也變得不願意和別人交流。由於黃某已經死亡,陳某夫婦無法得到賠償。在對陳某夫婦進行回訪時,銀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潘世芳瞭解到這些情況,“這個小家已因支付前期治療費用陷入困境。”
陳某是被不起訴人,能否對其進行司法救助?圍繞這一問題,檢察官展開了討論——
“陳某既是正當防衛人,也是被害人。案件發生時,他遭受了黃某的不法侵害,卻無法得到賠償。現在他的家庭因案陷入困境,符合司法救助有關規定,屬於應當給予救助的情形。”潘世芳認爲。
“司法救助通常適用於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後生活面臨困境的當事人。對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檢察機關應當給予司法救助,幫助其走出困境、撫平創傷。”銀海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潘遠霞說。
最終,銀海區檢察院決定對陳某開展司法救助。承辦檢察官前往陳某家及村委會開展入戶走訪等調查覈實工作,並啓動司法救助金申報程序,向上級檢察院報請聯合救助。經審查,陳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自治區三級檢察機關聯合,以發放司法救助金等方式對陳某開展司法救助。
在銀海區檢察院檢察長周忠霞看來,司法救助不僅要對涉案困難羣衆進行經濟資助,幫助他們解決“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通過多元幫扶,從根本上解決其面臨的困難。“我們探索‘司法救助+社會救助’模式,推動建立民政救助、醫療救助、就業指導等多元幫扶救助模式,實現長效救助。”
針對聽力受損的問題,潘世芳建議陳某進行殘疾鑑定。鑑定結果出來後,該院又協調銀海區殘疾人聯合會爲陳某辦理殘疾人證。
“這不就是北海版的《第二十條》嗎?如果薛某到我的診所就醫,我願意免費爲她修補牙齒。”在瞭解到陳某夫婦的經歷後,某牙科診所醫生很受觸動,提出爲牙齒受損的薛某免費治療。
經過4個月的治療,薛某的牙齒得以修復。“現在不僅我可以正常工作了,她也願意出門了,日子就有了盼頭。”再次見到陳某與薛某的時候,潘世芳發現薛某面部因牙齒脫落而內凹的情況得到明顯改善。
經濟方面的救助緩解了陳某一家面臨的困境,但他們還有一些心理創傷。“陳某夫婦常常會回想案發的情形,這是因案導致創傷後的應激障礙。兩個小孩也因這起案件變得有些內向,亟須心理輔導。”銀海區檢察院邀請心理專家多次對陳某一家進行心理疏導。
10月30日,因辦理司法救助金接收事宜,陳某再次來到銀海區檢察院。“我現在在一個工廠的飯堂做廚師,月收入有幾千元。我的妻子最近也開朗多了,孩子也能夠安心上學讀書了。”陳某告訴檢察官。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史兆琨 鄧鐵軍 曾芳 朱嘉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