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提前招生、考試招生
11月25日,市教委召開中心城區招生工作專題會,認真落實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嚴格規範學校招生行爲。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采取
奧數考試、面試、面談
評測等形式招收學生
嚴格規範學校招生行爲,會議從六個方面提出要求:
①嚴禁提前招生
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開展招生,並承諾入讀。提前違規簽訂的錄取協議一律無效。任何學校不得以校園開放日、宣傳日等名義,對非本校學生組織開展小升初或初升高培優培訓,不得以“5+4”“2+4”“入讀實驗班、特色班”等方式變相掐尖和儲備優質生源。
②嚴禁考試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執行區域對口劃片或搖號招生。搖號招生的義務教育學校,除有政策規定以外,其餘招生計劃應全部用於區域內搖號招生。不得采取奧數考試、面試、面談、評測等形式招收學生,不得以競賽證書、學科成績、獎勵作爲招生入學的依據。
③嚴禁勾連招生
從嚴從重查處培訓機構與學校勾連招生、違規組織升學考試等嚴重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爲。任何培訓機構承諾或宣傳以考試方式擇校入學的,一律視爲違規行爲;其組織的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一律不得作爲招生參考或依據。
④嚴禁超計劃招生
持續增加優質普通高中學位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就讀普通高中需求。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任何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
⑤嚴禁超範圍招生
普通高中嚴格執行分區域聯合招生和自主招生,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學校錄取學生。中小學不得假借“隨遷子女”名義、承諾解決家長工作等方式挖搶生源。
⑥嚴格招生學籍管理
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不得掛靠學籍、非正常遷移學籍、重複建立學籍,禁止“人籍分離、考籍分離”。
全面公開招生計劃、搖號計劃
錄取情況等重要信息
會議還強調了要積極營造風清氣正教育生態。
①加強招生組織領導,壓實教育部門招生主管責任、職能部門招生協同責任、學校招生主體責任,加強招生工作全鏈條、全過程閉環管理。
②加強招生制度改革,修訂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研製拔尖創新人才早期培養工作方案,全面落實重點高中指標到校計劃按照轄區初三符合條件學生人數平均分配到校,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
③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各區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通過官微官網,全面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搖號計劃和錄取情況等重要信息,主動接受羣衆和社會監督。
④加強招生監督問責,全面落實《重慶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六項機制》,啓動實施違規招生專項治理行動,市教委和各區教育部門公佈違規招生舉報電話,對違規招生行爲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姚於)
來源:重慶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