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經非遊覽線路進山!河南一景區發佈公告

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宋冰霜 許婷

1月21日,河南交通廣播記者從嵩山景區瞭解到,爲加強管理,預防森林火災,保障嵩山生態資源和遊客安全,嚴禁經非遊覽線路進山。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森林防火條例》等法規規定,結合嵩山風景名勝區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嵩山風景名勝區內太室山景區入口——峻極峰登山步道、盧崖瀑布景區入口——峻極峰登山步道、少林景區入口——三皇寨景區登山步道及景區內現有旅遊道路爲嵩山風景名勝區開放的遊覽線路,進入開放遊覽線路的單位或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做好防火、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等工作。

二、其他進山入林線路及周邊相關區域爲嵩山風景名勝區非遊覽線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不得經非遊覽線路進山遊覽。

三、因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拍攝等活動,確需從非遊覽線路進山的,需經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批准。經批准同意的有關單位或個人需嚴格按照規定的線路、範圍、時間、內容等組織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應向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說明。

四、嵩山風景名勝區內的各管理機構、經營單位應加強巡查、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非遊覽線路進山行爲。駐山單位、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界應自覺遵守進山管理規定,發現經非遊覽線路進山的,應及時向屬地景區管理局報告,屬地景區管理局應及時勸阻、制止。

五、擅自進入風景區未開發未開放區域的旅遊者,陷入困頓或危險狀態後求救的,完成救援後產生的救援費用,由旅遊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者承擔。

六、對未經批准擅自進入嵩山風景名勝區的,造成火災、破壞地形地貌等重大損失的,由景區管理局、景區治安大隊移交相關執法機構,依法查處;未造成損失的,補繳相關景區門票費用後,旅遊活動組織者或個人由景區治安大隊進行批評教育;行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七、本通告自首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