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防法》送出衛環委員會 3大爭議留待朝野協商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圖爲家長團體抗議《煙防法》拖了15年遲未修訂,應趕快禁掉紙菸。(陳鴻偉翻攝)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下午4點半,全案送出委員會,共36條保留 、11條行政院版通過,預計下個會期進入黨團協商。

衛環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爲洲表示,今天保留的條文蠻多的,主要包括3大爭議,提高禁菸年齡至20歲、加熱煙開放與否、加熱煙載具納管等,僅有少數幾個項目取得共識。

首先,針對行政院提出「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在場立委原本已達成共識,通過政院版本第16條。但林爲洲表示,由於禁菸年齡提高連動很多條文,包括第47條的罰則,以及教育部推動 「無煙校園」,可能有些大學生已年滿20歲,但在校園內仍不能抽菸,因此大家認爲有必要再討論,第16條改爲保留。

第二項爭議在於加熱煙開放與否,目前行政院版本爲「納管」,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等人提出電子煙和加熱煙「雙禁」,因此相關條文皆列爲保留。林爲洲認爲,行政院態度很明顯要納管,之後朝野黨團協商時,以行政院版本通過的可能性蠻大。

第三項討論點在於,加熱煙的載具(吸食器)是否要一併納管。林爲洲認爲,煙品本身受管制、不能做廣告,但載具可以公開陳列或廣告,是不合理的做法;載具就是要拿來抽菸的,沒有別的用途,應和煙品一樣納入管制範圍。

今天會中也達成2項共識,包括「煙品不得公開陳列」,「如難以辨識消費者年齡,應主動要求出示年齡證明文件」。林爲洲舉例,目前超商將煙品擺在收銀機後方的做法,等於變相廣告,未來將進行管制,可能參照國外做法,消費者要購買時再取出煙品。

至於本次修法重點之一「煙盒警示圖文面積由35%擴大至85%」,有立委認爲85%面積過大、過於嚇人,應參考國外做法,多數國家將警示圖文面積訂在50%,因此該條文同樣列爲保留,留待朝野協商。

《菸害防制法》今天完成逐條審查並送出衛環委員會,接下來會由林爲洲召開朝野黨團協商;受到疫情影響,本會期預計不召開臨時會,因此預計下個會期纔會進入朝野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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