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興案判菲海防殺人 檢察官:幸臺採證確實

廣大興案判決出爐,8名涉案菲國海巡人員「殺人罪」成立,判處8年至14年範圍的刑度。(本報資料照片)

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18日針對廣大興案宣佈判決後,時任承辦檢察官劉嘉凱欣慰不已,他稱被告是當地公務員,攻防格外不易,若非當時臺灣檢警採證確實,菲方法官也不會採信臺灣提出的法醫報告及彈道比對8名涉嫌開槍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依殺人罪判刑。

劉嘉凱現轉換跑道在浩業法律事務所當律師,他回想6年前承辦廣大興案時仍是記憶猶新,他說,當時一登上「廣大興28號」漁船,只見彈痕彈孔遍及船身,可想見當時洪石成等人在船上的情形有多危急,而這也激發檢警單位要將該案查到底。

劉嘉凱說,案發後臺灣要求依臺菲司法互助協定進行共同調查,而菲方同意後,雙方各自派遣專案小組前往對方國家取證,因此5至8月間雙方往來數次,菲方到臺灣查看魚船等證物,臺方則到菲律賓訊問被告,而一來一往中,深刻了解到因被告是當地公務員,攻防何其難。

他說,8名被告起初不僅否認殺人,還反控是臺灣的漁船越界、試圖衝撞在先,幸臺灣檢警在案發後的採證工作做得落實,所提出的法醫報告及彈道比對完全能控告8嫌殺人罪,而事實也證明,菲方法官不僅採信臺灣所提出的相關報告,最後讓殺人罪成立。

至於刑期部分是否有過輕疑慮,劉嘉凱指出,他尚未看到官方判決書,無從得知是以法官是一級或二級謀殺來判刑,但就臺灣法律來看,殺人罪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在合理範圍,不過仍建議法務部能再考量死者家屬意見,與菲國決定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