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201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延安大學坐落在革命聖地延安,是由毛澤東同志親自命名、中國共產黨創辦的第一所綜合性大學。現爲陝西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微博)共建大學、陝西省省屬重點大學、陝西省高水平建設大學。

延安大學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歷史可上溯到抗日戰爭時期,當時的陝北公學就開辦了高級研究班,主要任務是培養師資。解放戰爭時期,學校設立了研究室,研究室第一批招收了87名研究生。新世紀以來,延安大學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1998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學校獲得了碩士學位授予權,並先後獲得全日制專業學位、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在職人員推薦免試攻讀教育碩士("碩師計劃"、"特崗計劃")專業學位的授權,形成了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等多類型、較完整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體系。同時,學校還是全國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改革試點高校。截至2013年7月,先後招收各類研究生2671名,授予碩士學位1349名。目前各類在校研究生1352人。

學校現有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理論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生物學、生態學、信息與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臨牀醫學、工商管理等12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有教育碩士、臨牀醫學碩士、工程碩士3個專業學位類別(20個領域)授予權。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醫學、管理學等10個大門類。現有政治學、化學工程與技術、生態學、延安學等4個省級重點學科,有延安紅色資源與馬克思主義理論1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學科,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有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搭建了堅實的平臺。

學校擁有一支素質高、結構合理的研究生導師隊伍。其中,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及省級有突出貢獻專家5人,陝西省教學名師8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佔50%以上。一些研究生導師曾榮獲"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陝西省自然科學技術獎"、"陝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全國高校青年教師教學競賽獎"、"曾憲梓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獎"、"寶鋼教育基金優秀教師獎"等獎勵。

學校堅持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爲核心,不斷完善各項培養和管理制度,深化招生改革,強化過程管理,提高學位授予質量,取得了明顯成效。近年來,學校研究生教育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也日趨活躍,已與美國、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國家以及香港、臺灣地區的10餘所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友好合作關係,爲加強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水平搭建了重要平臺。

學校研究生處設有辦公室、研究生招生與管理科、研究生學位與培養科等管理機構,擁有一支專業化、高素質的管理幹部隊伍。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受到多次表彰,曾獲得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進單位、陝西省研究生培養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標準化考點(國家教育考試試標準化考點)等榮譽,有多位同志被授予陝西省研究生培養工作先進個人、陝西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全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工作先進個人等稱號。

新時期,學校將緊緊抓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歷史機遇,圍繞服務需求,提升質量這條主線,以分類推進模式改革、統籌構建質量保證體系爲着力點,通過改革招生選拔制度、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導師權責機制、改革評價監督機制、深化開放合作,強化政策和條件保障等一系列舉措,不斷推進研究生教育質量提升和內涵發展,爲實現到2020年基本建成規模結構適應需求、培養模式各具特色、整體質量不斷提升、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研究生教育體系的目標而努力奮鬥。

一、招生信息發佈

我校碩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發佈,考生須隨時登錄研究生處網站查詢有關通知。考生須自行從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下載打印准考證,從我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 219.244.0.2)查看初試成績通知、複試通知等。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程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

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的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1.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

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考前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4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暫行)》進行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6)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見附1)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佈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爲準。

(8)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爲統考生。

(9)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繫。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僞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複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資格審查、發放准考證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髮放准考證。

複試時學校將對考生身份證、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非應屆考生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不予錄取。

五、考覈程序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爲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爲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爲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爲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全國聯考科目爲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其中: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試題使用我單位自主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自行查詢。

(八)對在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將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作弊的在職考生由考試機構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於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複試:包括複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複試,比例不低於120%。

1、複試時間:2014年4月中下旬,具體請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2、複試地點:延安大學,具體請屆時參見複試通知。

3、複試信息發佈:考生於2014年4月中下旬登陸研究生處網站(http:// 219.244.0.2)查詢我校複試基本要求,並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複試名單和複試辦法。

4、複試內容

(1)專業綜合課筆試。

(2)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4)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爲準)報考的考生要加試。複試時,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

5、複試時須提交材料:考生複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權威機構出具學歷(學籍)的認證報告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於入學報到時補交)。

6、體檢:複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爲必要時,可再次組織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爲考生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髮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一般爲6月中下旬。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爲定向、非定向、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爲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進入複試基本分數要求後,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並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願。

八、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爲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或委託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爲碩士研究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十一、學習年限

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年限爲三年,全日制專業學位:教育碩士、工程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爲兩年;臨牀醫學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爲三年(醫學院臨牀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基地爲省人民醫院)。

十二、學費及獎助學金

學費:按陝西省物價局覈定收費標準執行;

獎助學金:學校設有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及單項獎學金、"三助"經費等。

另外,學校將制定報考我校研究生的優惠政策,於近期發佈,請考生留意。

十三、聯繫方式

學校代碼:10719 學校名稱:延安大學

學校地址:延安市楊家嶺 郵政編碼:716000

部門網址:http://219.244.0.2/研招辦電話:(0911)2332224(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