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採礦仍未停 環團籲立即修改礦業法
最高行政法院在昨天公佈判決結果,經濟部覈准亞泥展限20年的行政處分無效確定。(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2017年3月14日經濟部投出「覈准亞泥新城山礦業權展限20年」爭訟至今近5年,終於最高行政法院在昨天公佈判決結果,經濟部覈准亞泥展限20年的行政處分無效確定,但依法亞泥礦業權展限案從「覈准20年」回到「申請中」的狀態,礦業權仍爲存續,所以可以繼續採礦,環團籲,民進黨政府應立即修改礦業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在《礦業法》不修法的情境下,亞泥和經濟部將沒有任何時間上的壓力,只要處於「申請中」的狀態,挖礦會繼續。因此,《礦業法》的修法必須儘快完成,行政院從2018年大動作處理亞泥案,由政委林萬億代表到部落舉行政府、企業、部落的三方會談至今,仍沒有給社會一個完整明確的交代。《礦業法》也躺在立法院遲遲等不到完成修法的那一天,在這個劃時代的判決出來後,地球公民基金會嚴正要求,民進黨政府應兌現蔡英文總統的兩次礦業改革修法承諾,落實在立法院這會期,完成《礦業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