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工安意外加重罰則 加大稽查力度

臺中全聯倉儲大火九死意外爲例,火警疑因焊接時未妥善控制火花而引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工安意外頻傳,義守大學財金系教授李樑堅認爲,工安悲劇肇因於施工過程和整備要求未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治本之道應從法律層面嚴格規範,建議職業安全衛生法和勞動基準法同步加重罰則,讓僱主知所警愓,才能更嚴謹進行安全防範。

李樑堅說,政府應讓僱主充分了解勞工參與安全培訓並取得相關認證的重要性,對高風險工種的從業人員強制實施相關規定,這樣可能會讓僱主以爲「找麻煩」而引發反彈,但不嚴格要求,發生事故誰來承擔責任?另外,近年新型態職業災害層出不窮,勞工應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定期回訓,更新對新型災害的認知,熟悉最新工序與應變措施,減少意外發生。

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黃良志指出,職安法對營造業的安全措施有基本要求,但整體職安意識仍不足,許多勞工曝露在危險環境中,勞檢單位除加強稽查力度與頻率,也要嚴格審查有無投保勞工保險;修訂勞基法時應嚴格規範建築業工時與休息時間,避免因趕工導致過勞與工安隱患。

高雄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何啓功認爲,許多承包商對工安教育投入不足,導致工人欠缺工安意識,建議承包商施工前應依法規加強檢核每項工程的安全條件,提升預防危險能力,臨時工等潛在工安漏洞羣體更應接受充分教育訓練。

何啓功以臺中全聯倉儲大火九死意外爲例,火警疑因焊接時未妥善控制火花而引起,因此工班在動工前應確認焊接火花的影響範圍,並記錄在籤核表。此外,也要提高監工人員的防災意識,才能把工安事故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