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型助理迴歸「獎助生」! 學校需加保商業保險

▲政大曾抗議校方強逼「僱型助理」簽下「學習型助理」的單子。(圖/資料照)

記者盧映慈臺北報導

實施2年的「大專校院兼任助理分流制」讓許多兼任助理等同在工作,卻不能計算年資、也不能保保險,造成許多不滿,像去年就有政大學生「蛋洗」教育部專委表達抗議。教育部在18日宣佈,今年8月開始,「學習型助理」將改稱「獎助生」,學校也必須提供勞務上的商業保險

現行兼任助理分爲「學習型」與「勞僱型」,前者又稱爲「師徒制」,僅限於學生從事跟本身學術研究相關的協助,領取的不是薪水而是獎助學金;勞僱型則相當於勞工,也必須保勞健保。但學校常會巧立獎助學金的名目,讓工作性質屬於勞僱型的助理,在沒有保險的狀況下工作。

教育部參考多方意見後,決定將「學習型助理」改稱「獎助生」,並明確規範僅限於以學習爲目的的研究獎助生,還有「有學分」認定的教學獎助生,另加一項附服務負擔助學生,是補助弱勢生就學、並以勞務服務兌換的活動;同時將勞僱型的認定交還勞動部辦理,只要發現學校有違規限期未改善,就會斟酌扣除教育部補助。

根據統計,104學年度全國學生兼任教學助理約6萬人,學習型佔4萬,勞僱型佔2萬,教育部強調,修訂辦法在8月1日生效後,會持續督導學校確實統計「獎助生」人數,除了方便加保商業保險之外,也是確認符合「協助學習」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