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妹遭洋男糾纏推銷 花1700元才脫身 於美人曝惡行警方追查

學生妹遭洋男糾纏推銷 花1700元才脫身 於美人曝惡行警方追查(資料照片

於美人在個人臉書披露,朋友還在念書的女兒東區逛街,被外國人搭訕衣服好看,然後被另一名女子強抹化妝品,接着就被拉進店裡試用、強迫消費花了1700元買產品才脫身。文章曝光釣出網友紛紛分享自身遭遇強迫推銷的不愉快經驗轄區大安分局火速出面處理,並且教民衆出招自保

於美人發文報怨,臺北東區打着法國以色列保養品拉客店越來越多,怒斥此銷售手法不是拉客行銷,而是糾纏行銷。文章PO出3小時後,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長李權哲看到訊息,立刻關切交辦;於美人呼籲曾經騷擾的民衆打電話報案,大安分局報案專線勤務中心02-23259850,若有人遇到類似狀況也可以打這電話,警方一定馬上派人處理」。她挺身仗義,大聲說「還我舒服自在的逛街空間!」

大安警分局提醒民衆,只要經過特定路段遇到拉客,不用迴應、不用閃躲,站在原地打110報警說被騷擾,轄區就會派員到場,如果怕產生衝突也可以離開現場再報警,記得拍照存證,人、事、時、地、物,要交待清楚。

據瞭解,這類以外籍型男搭訕,搭配店家強迫推銷保養品的手法,在臺灣出現至少已經有2年時間,許多民衆因遭強迫推銷而購買產品,爆發許多消費糾紛。依照據法令規範,這類行爲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7天之內,可無條件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不需說明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